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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
【大紀元5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七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最近常接獲民眾反映,網路流傳「失業金一輩子最多領五個月,領滿六個月,重新就業後退休金就沒了」。勞保局今天澄清,失業被保險人領滿失業給付六個月,就保年資必須重新起算,但並不影響原有勞保年資,請民眾勿信網路謠言。
勞保局強調,失業給付是屬就業保險給付項目,依據就保法規定,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就保年資」應重新起算,是指被保險人於參加就保期間,依法繳納就保保費的保險年資而言,與「勞保年資」無關。
另依規定領滿六個月失業給付者,自領滿之日起二年內再次請領之失業給付,以發給三個月為限,領滿三個月失業給付者,就保年資仍應重行起算。重行起算的就保年資,並不影響原有勞保年資及未來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