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111)
第十章 組織部裡的年輕人
十三、柳巷北口
一九九六年以後,由於我和姐姐都在外地參加了工作,母親一個人沒辦法支攤子,就找太原鐘樓街一家商場的段經理代銷我們家的燈籠。一九九七年新年,我忙著給女友找工作,因此過年沒有回家。姓段的仗著自己是坐地戶,欺負我母親:儘管那一年燈籠行情非常好,姓段的卻仍然按前一年行情不好時虧本吐貨的價格結賬。可憐我父母都是老年人了,每天辛苦勞動十五、六個小時,做的貨堆成了山,被姓段的這麼一坑,除掉成本合計只掙了七千塊的工錢。父親聽到這個消息,連悲傷帶氣憤得把一些焊好的燈籠架子踩扁,說這個生意咱們不做了!母親雖然心裏也很難過,但轉念一想,不做燈籠靠什麼生活呢?於是,咬咬牙還是又做起了花燈。
一九九七年行情好,家裏的燈籠幾乎全部賣光了。為了挽回損失,我父母一開年就沒日沒夜地幹活。恰好一九九七年夏天中國北方地區氣候反常地炎熱,連太谷縣的氣溫也常常超過四十度,這是我們家搬到太谷以後從來沒有過的。因為白天太熱,父母也捨不得買空調,所以就晚上幹活、白天睡覺。當時父母還僱了一個叫牛四萍的幫工,因為天氣實在太熱,就讓她放假回家了。為了節約時間和金錢,父親上街批發了很多三四毛錢一包的廉價方便麵,二人一天只吃兩頓飯,食物就是青菜煮方便麵。夜晚幹活光線不好,連氣帶累,我母親的眼睛只一年就花了。當時我正為女友找工作忙得焦頭爛額,姐姐小孩也剛出生不久。為了不給我們增加思想負擔,父母一直沒把實情告訴我們姐弟倆。後來到一九九七年秋天父母到武漢來散心時我才知道這個情況,頓時感覺自己實在是太粗心了。要是我過年能回去幫助父母賣燈籠,那麼父母也不至於被人家坑得那麼慘。
因此到一九九八年新年,我向單位請了一個長假,回家幫助父母賣燈籠。回家之前,我在商場裡給母親買了一個當時最時髦的不銹鋼保溫杯,以便母親賣燈籠時候有口熱水喝。母親知道我回來幫忙,新年前就在柳巷北口一家國營的五金門市部租了一個櫃檯,我從太原站下車就直接來到商店裡。
這家五金門市部大概有四五十平米的營業面積,晚上我們家把貨堆在商店裡,到白天就拿到商店外面,把商店騰出來繼續由人家賣五金建材。除我們之外,商店門口一個櫃檯還租給了一個三十多歲的獨臂人搞印刷。門市部有三四個營業員和一個經理,人都還不錯。那個獨臂人原來是太原市的一個流氓團伙成員,與另一個流氓團伙打架時被對方砍掉了一隻胳膊。後來,這個人又因為行兇被判了八年徒刑,出來後就靠做標牌錦旗,印製名片、飯菜票等活計謀生。此人面相兇惡,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良之輩。他還談了一個女朋友,是附近一家私人商店的營業員,當時才十六七歲年紀。當初這個獨臂人看上了這個小姑娘,就經常有事沒事地到那個商店轉一轉,漸漸混熟了,就總是請人家吃一塊五一碗的涼皮。小姑娘不知道是陷阱,就跟著這個「叔叔」出去,被獨臂人連哄帶騙弄上了床。後來這小姑娘懷了好幾次孕,獨臂人都讓她做了人流。即便是這樣,獨臂人對這小姑娘一點憐憫之心也沒有。我母親租櫃檯那天剛好小姑娘做了人流回來,不知哪句話惹了獨臂人,被獨臂人一腳從屋裡踹到屋外,站都站不起來。那天獨臂人不在時,商店的王經理歎息著對我母親說:現在的小姑娘可真不值錢,一碗涼皮就跟人家上床,挨打受罪;而這種亡命之徒一沾上就脫不了身,動不動就要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真是造孽呀。
有這樣的惡鄰,我母親非常擔心我言語不周惹毛了他,就把我叫到一邊說:「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對這種人要敬而遠之,千萬別惹事。」母親在商海裡滾打了多年,歷練出了跟形形色色人打交道的本領,對這個獨臂人總是笑臉相迎,給他敬煙抽,有時見他一隻胳膊拿東西不方便還主動上去幫幫忙。人都喜歡吃敬酒,獨臂人見我母親對自己這樣厚道,也變得客氣起來,還經常跟我母親嘮嘮家常。聽母親把我們家情況一介紹,這個罵自己父親是「老王八蛋」的獨臂人竟然佩服起我母親來,張嘴閉嘴叫大姐。後來有一天,獨臂人見我跟母親坐在一起抽煙,就湊過來跟我們嘮嗑,對我說:「你媽這一輩子真不容易,把你跟你姐都扶上正路,你小子生在你們家也是前世修來的福氣呀。以後你可得孝順你媽,要不你還算個人嗎?」我聽了以後暗笑,心想我還用得著你這樣的人教訓?不過我還是連連點頭稱是。
此外,當時商店裡還有一個看門的老張頭,六十多歲,是太原一個機械廠的退休工人。老張頭有三個兒子,其中兩個小兒子出國留學後都在美國定居了,老伴也跟了過去。老張頭根據自己一輩子的經歷,得出了這麼個結論:當中國人倒霉,中國不是人待的地方。於是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全家一個不剩地移民到美國。可老張頭的大兒子在山西省政府裡混了個處長,覺得挺滿足,總是拖著不想出去。老張頭自己雖然已經拿到了綠卡,但還是不走,專門留下來監督這個大兒子出國。一提起大兒子,老張頭就氣都不打一處來,總是罵:三個兒子就數這小子沒出息,當了個處長就覺得了不起了,鼠目寸光!
一九九八年新年,山西出了一件轟動全國的 「朔州假酒案」,一百多人被來自山西文水的含有大量甲醇的偽劣酒致死致殘。其實不止是小作坊產劣質酒,我母親以前到某個全國赫赫有名的大酒廠出差時,就發現其「名酒」多半也是附近農民勾兌的,勾兌好了就賣給酒廠;酒廠再灌進印有自己名牌商標的酒瓶賣出去,自己砸自己的牌子。老張頭看了載有「朔州假酒案」消息的報紙以後,對我說:「你看看,我說甚來著?中國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你要是有真本事,還是趕緊想辦法出國,再把爹媽接過去吧。」雖然不完全贊同他的話,但我也能理解他,因此我只是笑了笑不置可否。
當時太原市的鐘樓街、柳巷一帶有十七八家賣花燈的,數我們家的貨質量最好,生意自然也很興隆。其他賣花燈的生意人中,有個叫吳三牛的,是太原郊區農民。他老婆看著我們家生意好自己的貨卻賣不動,非常著急,竟然跑到我們商店門口拉客人,說我們家的燈籠貴,他們家的便宜。這種行為在生意人裡是最忌諱的,但我母親厚道,也沒跟她吵嘴。不過,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人家看完我們家花燈後,再看看他家做的花燈,即便是便宜也還是回頭來買我們家的貨。
吳三牛是個老實人,在農民中算是手比較巧的。他比我父母都年輕,做花燈的特點是產量高、質量差、價格低。一開始他帶著自己一兒一女幹活,但後來兒女成家後嫌做花燈太累不幹了,吳三牛就領著自己的侄子干。吳三牛的這個侄子屬於那種特別沒良心的人,學會了手藝後立刻自立門戶跟吳三牛競爭,吳三牛賣二十塊一盞的冬瓜燈,他賣十五塊一盞。吳三牛一見,倔脾氣就上來了,馬上降價成十塊。就這樣雙方互相殺價,最後吳三牛一個冬瓜燈竟然只賣一塊五毛錢,別說賺錢,連原料都不止這個價。吳三牛能吃苦,做的燈籠多,他侄子拼不過去,就乾脆放了一把火燒了吳三牛的倉庫。後來公安局來破案,吳三牛念及是叔侄關係就作偽證說是不小心失火的,救了他侄子。這次事情以後,他侄子老實了一兩年,但不久又故態復萌。
太原市冬天很髒,我們賣燈籠需要每天站在外面風吹日曬,也沒條件洗澡,身上髒兮兮的。當時我的頭髮髒得如同氈子,根本就梳不動;身上穿的白襯衣早就變成了黑色。一天母親看到電視裡做廣告說,太原開化市商場裡正在舉行西服展銷活動,一套「將士托」牌的純羊毛西服只要三百八十塊。於是我母親就讓我去開化市轉轉,看到有合適的就買一套。那天我帶了三四千塊燈籠款,穿著髒兮兮的衣服來到開化市,跟營業員說要買一套西服。那個營業員看了看我這蓬頭垢面的樣子,斷定我是個民工,就帶著我到了「一百元區」看劣質西服。我一看是化纖麵料,就說我要純羊毛的。那營業員臉上露出驚奇的神色,對我說:「純羊毛的很貴呀。」 我估計,她心裏八成是想,就你這副樣子還買得起純羊毛西服?
那一年我和母親每天在太原守攤賣燈,父親就留在家裏照應,前面提到的任忠生裝貨送貨,配合得十分默契。本來花燈銷售行情還不錯,但出了「朔州假酒案」以後,太原市也就不好再大張旗鼓地搞元宵節慶祝活動了,我們家花燈生意受到很大影響。即便是這樣,拿到手的錢也比上一年多了五六倍。我們賣燈籠的時候,那個前一年坑我們的段經理還到我們商店晃悠了一圈,大概是還想代銷我們家的貨。我母親雖然對他恨在心上,但也還是笑臉相迎,就是不提給他代銷的事情。姓段的也看出來自己沒戲了,就又跟我母親東扯西拉兩句走了。
不過,那一年我們還是被一個代銷的人給騙走六千塊錢的貨。那小子叫鄭建民,長著一副忠厚臉。按理說,我母親是鄭建民的恩人:鄭建民是個苦孩子,父母離婚後沒人管他,十五六歲就在鐘樓街一帶做小買賣謀生。一九九四年我們家在太原賣花燈時,母親認識了當時才十七八歲的鄭建民,看著這個孩子可憐,就給了他一些花燈代銷。母親給他花燈是照顧性質的,全是成本價;而且母親在跟他打交道的時候,還經常給他傳授一些經商之道。可以說,我母親是看著這個孩子長大的。但是到一九九八年,鄭建民賣了我們家的貨,等到我母親去找他結賬時,他卻說那賣貨的錢因為自己賭博,被公安局給當成賭資沒收了,現在身無分文。我們家是小本營生,我母親一向做的是信義買賣,也沒簽什麼合同,只是鄭建民拿貨時打了個收條,上面寫著金額、數量和品種。當時我母親想告他,但後來又覺得光憑收條證據似乎不足,一打官司還要掏錢交訴訟費請律師,弄不好賠的更多,也就只好自認倒霉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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