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訴江案啟動外交途徑遞傳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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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欣然、駱亞悉尼報道)5月4日悉尼華裔畫家章翠英女士在紐省高院前舉行新聞發佈會,向澳洲的媒體傳遞她狀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一案目前取得的進展,對紐省高院最新裁決表示滿意,同時也對澳洲議員和民眾對她訴江案和對法輪功學員的支持表示感謝。

在2007年3月的開庭中,人權律師斯萊特瑞先生代表原告章翠英女士向法庭提出將迫害法輪功的組織610辦公室的頭目羅幹增加為除江澤民和610辦公室之外的第三被告,並且要求延長傳票送達有效期。紐省高院目前已裁決同意原告的請求,增加被告羅幹,同時向被告送達訴狀的時間延長六個月,訴狀將由法院遞交海外。原告日前將已修改訴狀送交法庭,正式啟動將訴狀通過外交途徑遞交海外被告的法定程序。

作為章翠英的代表律師。斯萊特瑞(Slattery)先生表示此案進展順利,目前已經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遞交訴狀的要求,現在就是看司法部和澳洲政府是否能夠實施法律程序,將訴狀遞送給三名被告。

章翠英:中國違背奥運精神 應立刻停止迫害法輪功

章翠英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次法庭裁決令此案終於邁出正常法律程序的第一步。但由於中共政權一直不斷地對澳洲政府施壓,澳洲司法系統的公正、獨立性將會繼續面臨挑戰和考驗。目前離真正將被告江澤民等送上歷史審判臺還有一段路要走,她呼籲澳洲各界人士繼續關注此案的進展,並給予道義上的支持。

同時章翠英還披露自己的侄兒陳忠信在中國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3年遭受嚴重酷刑,曾被連續綁在死人床上10天10夜。釋放之後,又因為傳閱《九評》於2006年再度被綁架至今,現生死不明令人擔懮。

章翠英還表示她陸續收到很多澳洲政要的回復表達對此案的關注,其中包括總理辦公室、外交部、昆省和紐省的省長、眾多議員等,他們在信中指出,澳洲政府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殘酷迫害表示深切關切,認為這種鎮壓違背了根本的國際人權原則,建議中國政府應該允許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惡性事件指控進行獨立、可信的調查,並且表示將繼續關注和對中國政府提出這些人權問題。

2008年奥運即將來臨,章翠英認為中國的人權問題更加應該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中共的人權劣跡有違奥運精神,應該立刻停止迫害,釋放所以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否則將會遭到世界正義人士的抵制。

凱.瑞貝卡:二戰以後全球最大的人權法律行動


紐省法輪大法協會的代表凱.瑞貝卡(Kay Rubacek)女士(大紀元)

紐省法輪大法協會的代表凱.瑞貝卡(Kay Rubacek)女士在新聞發佈會表示澳洲的訴江案不是一個單獨的案件,目前在30多個國家有超過70多個律師參與的50多起起訴江澤民和其他迫害法輪功的元凶的法律案件,這是二戰以後全球最大的人權法律行動,而且是在這樣群體滅絕的罪行正在進行時就對仍然在位的元凶進行起訴和審判,這將具有非凡的意義。

戴美玲:告別中共 擁有美好的未來


古董字畫收藏家、中澳文化協會副會長戴美玲女士(大紀元)

古董字畫收藏家、中澳文化協會副會長戴美玲女士在新聞會上聲援章翠英的訴江案。她也曾經象章翠英一樣四次回中國為法輪功鳴冤,希望向中國政府說明法輪功真相,但是四次被關押,最後一次在2000年2月始她被非法關押45天,為抗議迫她連續絕食23天,最後中共怕她出現生命危險,不得不將她遣送回澳洲。她的兒子戴東尼也同樣因為為法輪功呼籲而遭受非法關押。戴女士表示她母子和章翠英都是澳洲公民都在中國遭受如此迫害,更無法想像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正處在怎樣的境況之中。最後她指出法輪功學員選擇了正義和正信,無論中共使用怎樣殘酷的手段都無法使法輪功學員屈服,同時她也呼籲更多的善良之士認清中共邪惡本質,告別中共擁有美好的未來。

CIPFG的成員: 澳洲人應該支持中國民眾的權利


赴大陸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的成員、史密森博士(大紀元)

赴大陸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的成員、史密森博士出席新聞會併發言支持此訴江案。他說:”作為一個澳洲人,我剛開始聽說對法輪功的迫害的時候,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中共要鎮壓這樣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和平的煉功民眾,他們完全沒有推翻政府或者其他政治訴求。特別是最近披露出來的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令人非常震驚。加拿大兩位律師做出的獨立調查報告,我反復讀了好幾遍,我覺得報告非常中肯和可信,是對此指控的有力的證據。”

史密森先生還說:”歷史上有許多群體滅絕、反人類的罪行,如二戰的納粹、蘇丹、伊拉克,每次過後人們都說 “永不再重演”,但是到今天這樣的悲劇還在中國重演。作為擁有自由權利的澳洲人,在看到這麼多中國民眾受迫害,被剝奪權力,被活摘器官,都應該行使我們的自由,去支持需要這些權利的中國人民。”

袁紅冰證詞: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絕不可能尋求法律的保護

新聞發佈會上還宣讀中國自由主義法學家袁紅冰為此案做出的證詞。證詞中說:”作為一名來自中國的法學教授,我有關於中國法律系統和以及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證明中共的司法系統對因法輪功問題的第一手的經驗。根據我的以上經驗,我相信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是絕對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或者尋求法律的正義的。在中國,沒有政府的批准,律師不允許為代表法輪功學員,即使他們被獲准代表法輪功學員,他們也不允許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如果律師未經批准擅自代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他們同樣也面臨著秘密警察的騷擾和迫害。中國的人權律師高智晟的遭遇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因為獨立調查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高律師的執照被停,他被非法逮捕判刑,他的家人孩子被跟蹤,監視,斷絕與外界的信息。”

袁紅冰教授認為基於上述原因,本案的原告章女士同樣無法在中國的法庭尋求到公正,而澳洲的法庭是她可以通過法律尋求正義的唯一選擇。

視頻:章翠英訴江案再發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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