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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 李昌鈺:新創鑑定方法態度應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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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四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蘇建和案,以證人身分傳喚鑑識權威李昌鈺出庭。對於中央警察大學審查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使用的方法,李昌鈺表示,他不太瞭解,不便置評;但是對於首創鑑定方法,在態度上應更為嚴謹。

蘇建和三死囚案,依高等法院囑託中央警察大學審查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的結果,鑑定兇器共有菜刀、開山刀與水果刀三種,研判兇手至少二人的結論「具體合理」、「可作為判案證據」。而這項審查結果對蘇建和等被告相當不利。

因此,今天開庭辯護律師蘇友辰針對這個部分請問李昌鈺的意見。辯方除了出示李昌鈺在2002年九月十一日提出的五項補充意見,今天李昌鈺更當庭向法官提出有十八項新線索的補充意見。對於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中,使用以超音波、電腦斷層掃瞄鑑驗刀痕,李昌鈺說,不太瞭解,也不予置評,但是對於首創鑑定方法,在態度上應更為嚴謹。

另外就鑑識專業上,他也質疑,這項鑑驗結果只有一個高度,並不知道施力方向、力量、角度,再者菜刀的品質不似外科手術刀,刀的本身前後段施力、砍下位置,這些因素都會造成結果的偏差;且他現在見到這項扣案證物,刀身已生鏽,是否還那麼尖銳,這部分很難預設。
稍後公訴檢察官陳玉珍詰問證人,在國外,警大這份報告是否會獲得承認,對此李昌鈺指出,若文獻送他審查,他會拒絕,因為不符科學原理原則。理由包括不道知菜刀角度,在國外有幾十種刀器,且形狀各異,若要從角度判斷刀器,就必需將所有刀器送驗,通過科學原理,否則文件無法通過。  
吳銘漢夫婦命案發生在1991年三月二十四日,全案牽引出台灣司法史上最受矚目的蘇建和三死囚案,。蘇建和等三名被告堅稱清白,多次在鬼門關前徘徊,全案歷經三次非常上訴,高院歷經兩年多再審審理,2003年以罪證不足,改判蘇建和等三人無罪。但同年最高法院撤銷三人無罪判決,再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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