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為了減少汽機車引擎空轉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量,行政院環保署研擬,明年1月起,汽機車若暫停不熄火超過3分鐘,將罰款5千元到10萬元不等。今年7月1日起開始宣導。不過,台南市府環保局認為處罰過重,應分級處罰,才符合公平比例原則。有業者認為,短暫停留熄火反而有可能因為反覆發動,增加污染排放。
台南市政府自去年10月開始推動反車輛怠速空污,也就是汽機車停車等候超過三分鐘,必須熄火,且已制定自治條例,分級處罰,預定明年1月1日全面實施。
針對環保署研議的反怠速統一處罰條例,台南市府環保局表示,若依空污法罰款,不僅罰金過重,也不符合公平比例原則,不戴安全帽,影響生命安全,才罰500元,而反怠速卻要罰5,000元。
市府環保局說,台南市制定反怠速條例,罰款分級,機車500元,3500CC以下車種1,000元,3500CC以上車種2,000元,但若是環保署罰款比地方政府還重,地方政府也只能遵守。
環保署空保處移動污染源防制科科長莊訓城表示,汽機車暫停熄火政策已在日本、歐洲先進國家實施,台北市、桃園縣、台中縣市、台南市、宜蘭縣、花蓮縣及台東縣也都已經在風景區試辦宣導,環保署將邀請交通部及各地方政府環保局開會交換意見,擬定草案,再逐步推動說明會、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莊訓城指出,加強溫室氣體減量工作已是各方共識,而且環保署擬定的方案,已排除塞車及消防車、救護車、SNG等特殊情況,他認為政策推動問題應該不大。
針對環保署研議的反怠速罰款,汽車業者分析指出,如果長時間停留,車輛怠速運轉,引擎持續耗油,的確會造成污染增加,但如果只是短暫停留,頻繁的熄火、重新啟動,反而會增加污染排放,需要審慎評估。
業者以台北都會區為例進一步說明,由於紅綠燈多,車輛經常是走走停停,如果上班過程中要通過紅綠燈時,每次必須都熄火,二氧化碳排的放量一定會增加。業者認為,要求只要停車就熄火的作法,其實大可不必,但究竟停等多久應該熄火?業者說,目前並沒有客觀的數據可以參考。
台北市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此舉可減少空氣污染,不過,他認為,等紅燈時熄火除了車輛引擎開開停停、增加耗能及空氣污染物對污染減量及省能效力是否有效益,需進一步評估外,對車輛啟動馬達的負荷亦需考慮,以免車輛故障造成交通阻塞。
沈世宏指出,國外大都市如紐約、多倫多及美國加州等已立法實施停車熄火,但停等紅燈的車輛尚未列入執行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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