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二十八日電)最近氣溫飆昇,天乾物燥,容易引發火警。在馬路上經常可以看見行走的民眾,或駕駛人搖下車窗將煙蒂彈出車外,不但製造髒亂影響環境衛生,更容易引發火警。消防署今天提醒民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行人與駕駛人不可不慎。
亂丟煙蒂引發火災的案例屢見不鮮,因為煙蒂屬微小火源,悶燒時間較長,因此,起火原因的認定常遭民眾質疑。台北捷運新莊線的一處車站工地,今年就曾經在工人下班後,隔了十小時左右,還引發火警。消防局調查認為是煙蒂引發火警。
消防署分析,由煙蒂引發的火警在1999年、2000年之間最高,各有兩千六百多件、兩千兩百件;經過不斷宣導與取締,在2006年下降到四百六十件。
消防署指出,今年初到四月底為止,新竹縣發生兩件因駕駛亂丟煙蒂,引發後方所載運貨物起火的案例。起火的貨車是從台北載運木造傢具到新竹縣,起火時車上有駕駛及助手兩人,他們用棉被、氣泡紙、紙箱、帆布等物保護傢具。
火災後,調查發現,車輛機械狀況良好,並非起火因素。助手當天有抽煙,在駛離高速公路時,雖已將煙蒂指彈至窗外,但有可能因為煙蒂順風掉落到後方的載物台,引發悶燒後起火。
消防單位還為此實驗,將未熄滅煙蒂放在棉質衣物上,模擬高速公路的風速,結果發現,三十分鐘後煙蒂冒煙量增加;四十三分鐘左右,棉衣有煙蒂處開始冒出較大濃煙,碳化燻黑的範圍擴大;五十分鐘衣物開始起火燃燒。這樣的時間,與台北到新竹的車程時間相當。
消防單位綜合國外文獻、模擬實驗及現場描述分析,認為這起貨車起火原因以丟棄煙蒂、煙蒂掉落後方貨床接觸棉被起火所致。
隨手亂丟煙蒂是違法行為,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亂丟煙蒂可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罰鍰。
不過,環保單位取締並不容易。消防署說,不論是駕駛人從車裡丟煙蒂到車外,或路人隨意丟煙蒂,必須錄影或現場取締告發。以台北縣政府環保局為例,2006年取締亂丟煙蒂、垃圾等違規行為有四千八百一十七件。除非剛好錄影到車號與煙蒂,否則不容易取締行為人。
消防署提醒民眾,亂丟煙蒂有可能造成火災意外,癮君子千萬不要認為不易舉發而心存僥倖。在彈指一瞬間,不但造成環境污染,也可能燒毀愛車;若是在山區道路,更可能引發山林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