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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申報 兩大黨靜悄悄

【大紀元5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蘇永耀、李明賢/台北報導〕「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自今年開始實施,各政黨及政治團體需於每年5月底前向內政部申報上年度財務。但期限將屆,需申報財務的一百二十五個政黨及四十七個政治團體,迄今仍無動靜。

都自誇財務透明

朝野兩大黨都強調財務透明,但並未表明會在期限內向內政部申報。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孟義超說,民進黨財務一向公開透明,願意接受公開檢驗,不像國民黨有龐大黨產。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表示,國民黨財務揭露透明,每年預決算都經中常會通過,他質疑,內政部的動作有政治目的,國民黨無需配合。

內政部官員指出,現行法令除明訂政黨及政治團體收受政治獻金依法必須定期申報並公開外,其他財務申報,譬如黨產或負債,缺乏完整規範。「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是「政黨法」立法前的階段性過渡措施,雖屬道德勸說、不具強制性、對不願意配合申報財務的政黨或政治團體也無法裁罰,但各政黨和政治團體的自律程度,社會自有公評。

「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規範各政黨及政治團體,需於每年5月底前向內政部申報上年度決算報告書、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收入總額或財產總額達三千萬元者,並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資料將公告上網。

去年底內政部擬具要點內容、公告新制之前,已和各主要政黨溝通並獲允諾配合。官員表示,也許因為政黨都忙於黨內提名初選,尚未處理向內政部申報上年度財務,希望未來幾天能獲得政黨及政治團體回響,內政部也會再找政黨宣導溝通。

內政部官員指出,目前「社會團體」和「職業團體」都需申報財務,只有「政黨及政治團體」未納入規範,希望在「政黨法」立法前,全國一百二十五個政黨及四十七個政治團體能配合「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申報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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