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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弊案 台東副縣長和縣議員被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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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報導】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五日電) 台東縣副縣長黃發樓、縣議員陳顯興,分別涉及小型工程款和社團補助款弊案,今天同時遭到台東地檢署提起公訴,並且具體求處十五年和十二年有期徒刑。

台東地檢署表示,副縣長黃發樓 (六十七歲) 涉嫌於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代理大武、太麻里鄉長時,經辦地方小型工程款,有三十六件工程涉嫌收取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回扣,將近一百二十三萬元,依違反政府採購法提起公訴,求處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同案包商楊榮爵 (五十八歲)也被依行賄罪起訴,不過並未具體求刑。

今天同時被起訴的還有縣議員陳顯興、以及卑南鄉長張清忠。陳顯興涉嫌於十年前利用社團負責人身分,協助前縣議員、現任卑南鄉長張清忠藉補助社團名義,牟取不當利益,台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偽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起訴陳顯興,具體求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

台東地檢署表示,陳顯興涉嫌利用職務身分之便詐取財物,並協助張清忠獲取不正利益,且當年陳顯興、張清忠及當年鯉魚山獅子會職員沙金來,另涉嫌在台東地院一審期間偽證,檢察官一併起訴,具體求處張清忠涉嫌偽證一年六個月,沙金來二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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