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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者:為了政治鬥爭 營建署曲解法令

【大紀元5月23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台北市政府拆除教育部掛在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巨幅布幔,引發中央地方大鬥法!營建署並以《建築法》主管機關的立場、主動解釋法令,認為巨幅布幔並不是《建築法》所規範的「招牌廣告」,認定台北市對教育部的處罰無效。然而,建築學者認為:台北市引用《建築法》做出強制處分,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學者更對法令遭到曲解,深感痛心。(何宏儒報導)

內政部古蹟委員會委員,同時也是中原大學建築系專任助理教授薛琴認為:營建署的解釋實在值得商榷。他強調:「這個基本上不是法令或技術的問題,現在變成政治鬥爭的問題。」

薛琴表示:《建築法》對於招牌廣告的相關規範,立法用意是為了市容、為了公共空間的美觀,「並不在於用什麼方式去掛」!否則的話,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家門口任意懸掛布幔。他認為:台北市政府「師出有名」,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薛琴批評:「老百姓這樣做的話、故意走法規的漏洞的話,也許還情有可原;政府機關的話,我覺得就不應該。規定就是規定!」他表示:依照營建署的見解,「永久性」的招牌廣告才適用《建築法》的話,此例一開,他擔心未來很多人都會鑽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