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1日訊】(據中廣新聞蔡佩芳報導)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部分修正草案,提高國內各公、私立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的比率。預估可為全台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增加四千八百個就業機會。此外,修法也新增規範媒體不得用歧視性的稱呼或描述來報導身心障礙者。
根據內政部調查,目前國內各公、私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總人數,雖然已經超過法定標準,但仍超過一千家機構、三千多個空缺沒有依法聘用身心障礙者,顯示仍有調整空間。立法院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現行不得低於2%的門檻,調高為3%,估計新制上路後將可為身心障礙者增加近五千個就業機會。身心虐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等行為。最重可罰新臺幣十五萬元。
此外,為了避免新聞報導污名化身心障礙者,修法也規定,身心障礙者涉及案件,法院還沒判決,確定發生原因跟身心障礙狀況有關之前,媒體不能把事件發生原因歸究於當事人的疾病。同時不能用歧視性的稱呼,來報導身心障礙者,否則將可開罰,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