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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務部:推減刑已充分考量社會觀感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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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這次減刑草案中規定宣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輕罪者予以減刑,主要是考量審判實務、刑事政策和現實治安狀況。他指出,推動減刑或任何政策均須考量民意,這次推動減刑已充分考量社會觀感和民眾的期待,且經跨部會討論,並不倉促。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邀請法務部等單位業務主管對「減刑、防制犯罪與矯正罪犯回歸社會之政策檢討」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法務部所擬減刑草案,宣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者,因屬輕罪,均予減刑。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李復甸、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國樑質疑,為何是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為標準,而非根據刑期累進處遇分級標準,以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為標準?是否以減刑人數為考量?李進勇答詢時,作上述表示。

李進勇表示,法務部擬定減刑草案,減刑人數並非考量重點。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為標準,是考量現實治安狀況和刑事政策方向,且司法實務上,所謂輕罪就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非憑空的標準,而是法院量刑的標準。另外,刑期累進處遇分級標準是以監獄教化需要為考量,教化的考量和犯罪情節的輕重不見得相等。

謝國樑(基隆市)質詢時表示,法務部長施茂林曾公開指稱減刑要考量民意,法務部是否已進行司委會所要求的民意調查?並質疑總統陳水扁要減刑,是否就能代表民意?自陳總統宣布要減刑以來,還不到一個月,推動減刑過程是否太倉促?李進勇答詢時指出,減刑或任何政策都要考量民意,法務部已充分考量社會觀感和民眾的期待,且已掌握基本方向,將尊重司委會進行民意調查的要求,目前行政作業正進行中。推動減刑已進行多次跨部會研究,不會倉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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