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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幔
【大紀元5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一日電)教育部日前舉辦中正紀念堂更名台灣民主紀念館與揭牌儀式,台北市政府認定本堂兩側懸掛巨幅布幔不符文資法規定,昨天對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開出新台幣十萬元罰單要求立即拆除。由於布幔仍在,市府今天再開罰單,裁罰二十萬元;並去函管理處要求打開中正紀念堂大門,拆除鷹架。
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與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中正紀念堂本堂兩側布幔已違反文資法遮蔽古蹟,現在仍未拆除,今天再開出罰單,若一天不改,會多次開罰,金額繼續累計,一直罰到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拆除布幔為止。
葉慶元指出,依台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釘定於建築物牆面上的壁面帆布或市招等廣告,正面型招牌廣告縱長三公尺,屬大型招牌廣告,必須由主管機關審查後,才得設置。
葉慶元說,由於中正紀念堂屬於特定專用區,不得設置廣告物,教育部帶頭違法,卻聲稱「美化牆面」,是「呼攏」大家,必要時市府將予以強制拆除。
由於中央昨天表示,中正紀念堂將關上大門、撤除憲兵;李永萍指出,文化局今天已發出強制拆除的函令,要求拆除本堂遮蔽「中正紀念堂」字樣的鷹架,大門必須打開,不讓民眾參觀將違反文資法第三十條不得阻塞觀覽通道,市府將可開罰。
文化局指出,今天已發函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由於暫定古蹟「中正紀念堂」本堂正面搭設鷹架,並無施工事實及關閉正面銅門,確有阻塞觀覽通道,另於「中正紀念堂」銜牌以布幕包覆,已違反文資法第三十條,要求立刻拆卸並回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