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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扁炒股涉違總統選罷法 二審改判邱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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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日電)台灣立委邱毅 2000 年總統大選期間,指當時候選人陳水扁炒作股票,一審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刑四個月。不過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出現逆轉,高院法官認為邱毅指控並非毫無所本,難以認定有虛構誹謗的惡意,因此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以上訴。

因衝撞法院入監服刑的立法委員邱毅, 2000年二 月總統大選期間,擔任宋楚瑜競選總部發言人時召開記者會,指當時也是候選人的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四年,名下財產不合理增加,且妻子吳淑珍持有大量股票,並與股市作手「阿丁」聯手炒作股票。

經陳水扁夫婦提出告訴後,檢方依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誹謗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案發時正值選戰白熱化之際,邱毅身為政治人物,又擔任宋陣營競選總部發言人,其言論對選民投票意向影響甚大;僅憑股市傳言,未合理查證對外發言,已構成意圖使人不當選。因此判處邱毅四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二年。

但邱毅認為一審判決是羅織罪名,聲稱遭受政治迫害提起上訴。台灣高院法官審理認為,邱毅所言並非無所本,難以認定有惡意捏造不實並加以傳播的惡意,不涉及誹謗罪,以及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中傳播不實罪,因此改判無罪。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法界人士指出,邱毅目前雖然入獄服刑,但因沒有被褫奪公權,還保有立委身分,若是這件官司輸了,遭褫奪公權定讞,可能就無法繼續保有立委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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