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四日電)有立委指出,華興育幼院賤價租用國有地並從中獲利,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下午說明,將自明年起調整租金,對於出租給非營利法人、慈善機關、公益團體及學校等事業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按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打6折計收租金,每年可收租金約新台幣270萬元。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余政道(高雄縣)今天表示,華興育幼院校地一萬九千多坪,其中有九筆土地是向國有財產局承租,華興育幼院因照顧三軍遺孤,因此政府只象徵性收取一年50元租金,但育幼院卻把院舍租給收取高額學費的華興中小學,其間獲利誰拿走?質疑是假慈善之名卻真「A」錢。
國產局表示,華興育幼院是為教養三軍遺孤及義胞難童,在1969年1月1日承租國有土地,租期至1970年12月31日。依行政院在1971函令每年以50元租金,長期租給華興育幼院使用。
國產局指出,2005年華興育幼院因院舍老舊且各項設施已不符主管機關法令規定,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要求限期改善,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國產局與華興育幼院協調租金調增事宜。
雙方協商結果,自2005年起除原收租金外,另繳納每年90萬餘元租金(約為應負擔地價稅金額),並將自明年起調整租金,依行政院通案核定國有基地租金計收標準,對於出租給非營利法人、慈善機關、公益團體及學校等事業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打6折計收租金,每年可收租金約2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