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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元:台灣對賈甲有道義責任

【大紀元5月12日訊】關於賈甲及其他類似的問題,問題卡在台灣並沒有政治庇護法,並沒有任何法律允許容納從中國大陸以違反〈國家安全法〉方式入境的人們。最近台灣政府即重新檢討政治庇護法的立法策略,想要改成難民法,主要的專案負責人,即為剛過世的蒙藏委員會委員汪平雲,未來希望能針對中國大陸的政治犯,能有一套法律制度可以容納。過去在國民黨統治的時代,總認為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故而認為台灣海峽之間沒有所謂的偷渡問題,只要中國大陸人民表明投誠就可以了。由於台灣的法治制度已經形成,無論做什麼事都必須按照法律來,在缺乏解套法律的情況下,只能依法將賈甲遣送出國。在台灣內部,立法院也有立法委員黃偉哲等人針對這一問題來提出發言,所以台灣社會對賈甲的處境是很關心的。問題就出在法律並不完善,問題無法解決。但我相信這問題遲早台灣會去處理的。

基本上對政治犯的庇護,是文明國家都該有的做法,台灣自許人權立國,特別缺少對中國大陸人民的政治庇護,非常不合理、荒謬。台灣立法程序漫長,又卡在藍綠衝突結構之下,所以需要再等待一段時間,問題才可以得到解決。台灣的政治庇護法立法行動上,民間和政府都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像第一部〈政治庇護法草案〉就是中國人權協會委託傅崑成教授起草的。現賈甲羈留印度尼西亞,一旦當地政府受到壓力將他遣送回中國,對於賈甲當初最想投奔的台灣來說,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這樣道德上的負疚感,人民會永遠洗刷不去。這事如果有更多台灣人民知道和關心,我相信台灣的駐外單位會盡力協助讓他不被遣返回去的。

注:本文原為作者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出席美國洛杉磯中國論壇假艾爾蒙地市洛杉磯華僑文教中心舉辦之《台美學者透視兩岸文化》研討會發言

感謝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研究生游威倫整理初稿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二日三時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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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