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懲事故責任人 專家稱根在腐敗
【大紀元5月1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趙婉成2007年5月11日香港報導) 中國當局星期四公佈了幾起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與此同時,中國通過法律手段,加大打擊瞞報懲處力度,但專家認為,腐敗問題不除,煤礦事故就會繼續發生。
中國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煤監局局長趙鐵錘星期四通報了5月5號山西臨汾浦鄧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最新進展。
他說,初步認定原因為長期無風作業,瓦斯聚集,遇火造成爆炸,事發煤礦的管理一塌糊塗。該礦無視法律法規,違法違規組織生產,井口提供假門,地面提供假圖紙,勞動組織關係混亂。這起事故造成28人死亡,23人受傷,死者中只有兩人簽有勞動合同。
事故發生後,礦方沒有及時上報。趙鐵錘說,政府監管沒有到位,對該礦長期越界開採和非法開採不知情,派駐該礦的安全監管員事後逃逸。目前礦主已經捉拿歸案,並且控制了部份責任人。
*處理5起特大事故*
星期四,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公佈了5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分析事故發生根源時說,一些事故單位和業主無視法律,違規建設,非法生產;事故單位安全管理混亂,隱患嚴重;一些地方安全監管乏力,不認真履行職責,個別人甚至徇私枉法。
李毅中舉例說,唐山劉官屯煤礦所在的公安分局兩名副局長接受賄賂,事故發生後還為礦主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然後礦主逃到加拿大,而其中一名副局長在這家煤礦非法入股,入股50萬,分紅60萬。
中國礦業大學教授王培榮認為,中國礦難層出不窮,歸根結底是腐敗造成的。他說:“我認為,可能是個人利益,或者局部利益,跟國家利益全民利益的衝突。局部利益就是個別官員或地方官員的政績工程以及他們與煤礦老闆之間的個人利益。煤礦資源的理解是屬於國家的。當官的掌握了國家權力,私下的或默許的允許一些私營老闆開採,利用權力讓無證無照,甚至不合格的企業開採,造成礦難。”
據南方新聞網星期四報導,貴州省威寧縣書記王炳榮4月中旬被人綁架,被勒索2千1百萬元,還被打傷。報導說,威寧煤礦豐富,瓦斯事故頻繁。王炳榮去年上任後施展鐵腕,一年內炸封了2千多口非法小煤窯。據說,不少礦主和現任官員對他懷恨在心。王炳榮的整頓吏治也得罪不少幹部,而他的改革形象被當地官員認為是不講人情。報導說,威寧警方對各種傳言不予置評,只說案件在偵察階段。
*王培榮:許多人想做老好人*
中國礦業大學教授王培榮說,現在許多人有做老好人的風氣,想要出頭維護國家利益很難,而且有可能遭到報復。王培榮說:“現在中國法制方面,尤其是保護好人,舉報人方面的政策沒有落實。憲法上保護舉報人的權益沒有細則來操作,所以,個別被舉報的人可以通過黑道,通過官方渠道來報復舉報人。”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星期四表示,中國通過一系列法規條例的補充或出台,加大了打擊瞞報事故的懲處力度。李毅中特別舉出兩個案子的宣判結果,其中一個是去年5月山西大同左雲透水56人死亡。礦主和鄉領導人勾結瞞報,結果副鄉長被判12年徒刑,礦主判16年。李毅中說,一方面從嚴執法,一方面依靠廣大群眾和媒體的監督舉報,讓瞞報、謊報、逃匿無處藏身。
儘管官方加強打擊事故的懲處力度,但是王培榮教授說,當官員沒有看重百姓的生命,腐敗問題不能杜絕,礦難就會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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