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近6年離島建設基金補助 澎湖縣奪冠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布,自2001年至2006年止,離島建設基金共補助離島縣市計新台幣164.83億元,其中澎湖縣以53.72億元拿下第一。
經建會資料顯示,近6年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金額計164.83億元,合計逾7百餘項計畫,獲得基金補助的地區及金額分別為澎湖縣53.72億元、金門縣52.46億元、連江縣36. 26億元、其他離島縣市合計22.39億元。
經建會負責管理離島建設基金,每年離島各縣市均積極提案,但提案內容有時令人氣結,官員曾透露,某縣市政府一口氣就要數千萬元的補貼,但計畫書簡單到只有二頁,面對離島縣市民代的高度關切,經建會審查壓力並不小,補貼給那一個縣市,都可能會有意見。
經建會表示,離島縣市在爭取補貼時很積極,但執行率並不算好,去年8月考核2005年 (民國94年)及以前年度保留預算執行情形,結果計畫完成率僅3成,進度不理想,當時經建會一度考慮針對執行差的縣市要「限制」延長補助年限,但最後並未實施。
經建會在本月初完成95年度離島建設計畫考核,結果澎湖縣除了在補貼金額上奪得第一後,也拿下3項「優等」,例如其中往返七美、望安等的「南海之星」客貨兩用船被列為優等。
至於被列為優等原因,經建會說明「如期」完成是很重要的因素。
經建會另透露,事實上這次考核有8個案子被列為「丙等」,多數都是執行率差,但在認為應該再給這些案件的主辦單位說明機會下,短期內不便公布名單。
離島建設基金是由中央編列300億元,原先是分成十年,平均一年補助約30億元,但由於各離島主管縣市政府過去大幅興建碼頭、道路,與補助建設精神有所出入,因此,經建會已改變補助方式。
自95年度開始,離島建設基金不再每年編列30億元,而是視計劃有無特殊性,今年預算編列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