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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一日電)內政部今天指出,為防止兒童虐待案件發生,內政部兒童局正研議將「村里幹事」納入責任通報人員,若發現兒童被虐待但未通報,將處以新台幣六千至三萬元罰鍰。此外,村里幹事、村里長及公寓大廈管理員須針對「高風險家庭」予以通報,但若不通報,沒有罰則問題。
內政部說,兒童局為積極防治家暴兒虐問題,正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除原定的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等責任通報人員外,基於村里幹事熟悉地方事務且常在社區中活動,較易發覺兒虐案件,且村里幹事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經參酌老人福利法規定,研議將「村里幹事」列為兒童保護責任通報人員範圍。
內政部表示,責任通報人員在發現兒童遭受虐待,但未盡通報責任時,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規定,可處六千至三萬元罰鍰。兒童局對兒少法草案還在研議階段,大概六月份才會送到部務會議討論。
另外,內政部針對低收入、單親、隔代教養、失依、吸毒、精神疾病、酗酒等「高風險家庭」也列為防治兒虐的重點工作。
內政部說,研議中的修正草案除將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納為高風險家庭通報人外,鑒於熟悉地方事務的村里幹事、村里長、公寓大廈管理員也較易得知或接觸上述「高風險家庭」,因此將他們增列為高風險家庭的通報人範圍,但這些人因非責任通報人員,所以無罰則規定。
內政部並呼籲大眾,只要發現兒童少年遭受遺棄、疏忽甚至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時,請發揮見義勇為的精神,立即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通報或轉介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讓公權力及專業人員及早介入救援,讓兒童少年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