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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
【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九日電)文山區民眾向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檢舉疑似出現虐貓事件,動檢所所長嚴一峰今天表示,已兩度派員前往現場檢查,由於消息曝光,飼主一度拒絕開門。他表示,現已與飼主取得聯繫,雖然事件仍在調查,但屆期如未改善,動檢所將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逕行沒入其動物,以拯救貓隻為優先考量。
嚴一峰表示,動檢所是於三月二十九日接獲文山區民眾檢舉有飼主虐貓事件,隨即受理電話報案,在人力緊缺情況下仍調派課長及一名動保員火速前往案發現場,會同當地管區員警進入當事人處所進行調查。
嚴一峰說,當事人表示,該貓咪係七年前自家貓咪出生之小貓,因先天性前腳掌畸形殘缺,長期間因摩擦爬行致生褥瘡流血與陳年老繭,且無友人願認養,所以自行長期收養,但曾送往動物醫院診治。只是當事人當場拒絕提供動物醫院或送醫就診相關資料,不過允諾將貓咪送至動物之家收容照護或動物醫院診治。
嚴一峰指出,動檢所除在週邊查訪,限期飼主改善貓咪飼養環境,並立即帶貓咪就醫,飼主並允諾,本週提供貓咪後續處置的動物醫院資料與就診相關單據。
他指出,動檢所人員今早再度前往查訪,當事人拒絕開門;目前則已透過電話取得信任,同意開門接受檢查。屆期如仍未改善,動檢所將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逕行沒入其動物,以達緊急救傷貓咪目的。
他並表示,如經動檢所詳加查證後,該飼主確無帶貓咪就醫診療或非貓咪先天殘缺畸形事實時,將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以昭顯市府執行動物保護公權力決心,與落實動物保護法「愛護動物、尊重生命」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