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聊天室情色通報 業者:逐一過濾有困難
【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九日電)台灣立法院初審通過,對於在網路聊天室發生未成年性交易,賦予電信網路業者通報義務。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表示,聊天室訊息瞬息萬變,業者要逐一過濾有困難,也違反通訊自由,但可以做到在發現或接獲通報後,立即主動將違法者下架。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九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包括中華電信、奇摩等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及電信系統業者,若知悉未滿未成年者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而不主動通報,可罰最高新台幣三萬元。
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協理駱文宗指出,要求業者監控每一則網路聊天室、部落格,不僅違反通訊自由,也是開倒車的作法。希望立法院考量上述問題,改為電信網路服務供應商只要在發現違法後,主動將從事未成年性交易的聊天室等下架,即免除業者責任,中華電信可以做到,一旦發現或接獲檢舉、通報就將違規者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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