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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九日電)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石油輸入業最低安全儲存總量由五萬公秉降低為一萬公秉,未來只需十到十一個小型加油站聯盟即可向國外輸入油品,將可促進國內油品市場自由競爭。
立法院經濟及能源會員會上午審查「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二十四條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安全儲存總量不得低於五萬公秉,修正條文保留石油煉製業儲存總量不得低於五萬公秉,但輸入業者改為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高雄市)表示,要求石油輸入業者安全儲存總量不得低於五萬公秉,負擔太過沈重,改為一萬公秉之後,未來只需十到十一個小型加油站聯盟即可選擇向國外輸入石油,如此可以真正落實國內油品市場多元競爭,避免遭到聯合壟斷。
此外,第三十八條修正條文將「再生油品」新增併入酒精汽油及生質柴油的規範內,讓再生油品得以進入台灣油品市場。同時修正條文除規範生產業部分,也將輸入及銷售納入規範範圍,並將核准設立的管理機制,改為核准後得經營業務,以因應未來推廣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