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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不進入中小學架設基地台已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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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五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雖然在前行政院長游錫堃時代即指示政府和公營事業在消防、結構無虞時,儘可能開放設置基地台,但政府和業者對於中小學排除在外早有共識。這次發生行文台中市中小學興建基地台應是行政烏龍,NCC主委蘇永欽已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澄清。

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日前轉發NCC公文給國中小學,要求各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行動電信業者在學校架設基地台,家長擔心影響學童健康,引發反彈。

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陳國龍表示,為減少基地台數目,近年皆鼓勵業者共站共構,由業者提出擬興建基地台名單,NCC發文相關地協商,完成協商後才架設,並非強制規定。由於NCC和業者對於不在中小學興建基地台都有共識,一般不會將中小學列入名單。

這次要求架設基地台的是PHS低功率行動電話業者,陳國龍表示,業者可能認為自己是低功率,民眾疑慮較低,將中小學也列入;中區監理處人員在檢視時也沒有注意到名單包括中小學就發文台中市政府,整起事件應是行政烏龍。

NCC指出,2002年行政院院會指示當時主管電信事業的交通部,協調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在建管、消防等安全無虞的前提下,儘可能提供行動電話業者設置基地台所需場所」,希望藉由釋出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台,一方面提升寬頻無線通訊網路建設,也希望藉由公務機關率先提供,解除民眾疑慮。

官員表示,雖然法令上沒有規定,但政府與業者對於排除中小學架設基地台早已有共識,這次行文是向公務機關轉知業者的需求,並非強制公務機關配合,更沒有將中、小學校園列為優先架設基地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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