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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偉華:詩魂力虹素描

【大紀元4月5日訊】編者按:”願殉自由死,終不甘為奴!”,一個浪漫多情的詩人;一個賦予荒誕世界以生命意義的傷痕劇作家;一顆永遠自由奔放的心靈。

一、個人基本情況

姓名:張建紅

性別:男

出生日期: 1958年出生

出生地點:浙江鄞縣

居住地點:現居浙江寧波

教育程度:大學本科

職業:詩人、劇作家、自由撰稿人

家屬及聯繫人:力虹夫人 董敏, 電話:0574-87885992 ,電子郵箱: lhqqqq2@hotmail.com lhqqqq12@yahoo.com.cn

二、個人經歷與事業

1 、 1979 年開始寫作,1980 年開始發表作品,並創辦大學生詩刊《地平線》和文學雜誌《人間》(已被收入法國出版的《POEMS&ARTEN CHINELES “NON-OFFICIELS. “》一書),從此受到警方”監控”。

2 、 1985 年參加浙江作協,任《文學港》雜誌編輯,主持”華東詩壇”欄目。

3 、 1987 年加入中國作協”青春詩會”,赴魯迅文學院進修。出版的作品有《想像中的地鐵》、合集《城之夢》、《城市四重奏》等。本世紀初,中國出版的幾部重要的百年詩歌選本,如《二十世紀中國新詩選》、《二十世紀中國新詩鑑賞大系》和《二十世紀中國探索詩鑑賞辭典》都有代表作入選。被評論界稱之為”中國新時期代表性詩人之一”。

4 、 1988 年當選為寧波市作家協會副秘書長,出任詩歌、散文、報告文學創作委員會主任。

5 、 1989 年5 月先在寧波組織、發動和帶領全市文學界、新聞界聲援北京大學生的遊行抗議活動,後毅然奔赴北京,參與北大學生和北京市民在天安門廣場的遊行抗議活動。8 月3 日被捕,被公安部門以”反革命煽動罪錯”判處勞動教養三年。

6 、 1991 年2 月提前解教,開始自由撰稿人生涯。

7 、 1999 年因接觸和聯繫中國民主黨籌建人而遭到北京國安拘禁,失去自由一個月。

8 、 2004 年浙江文學院簽約作家。

9 、 2005 年完成長詩《悲愴四章》、長篇小說《天衣差一寸》。同年8 月在杭州參與創辦著名思想人文網站《愛琴海》,任總編輯。

10 、 2006 年1 月出版長篇小說《紅衣坊》,同名32 集電視連續劇在央視播出,6 月出版《力虹世紀詩選》。

11 、 2006 年3 月9 日《愛琴海》網站被大陸當局關閉,引起海內外輿論的強烈關注與抗議,成為中外瞻目的”愛琴海事件”,並引發了”中國互聯網暫行規定違憲審查全球大簽名”活動。3 月10 日開始為《博訊》、《民主論壇》、《大紀元》、《議報》、《觀察》、《民主中國》等海外網站與媒體撰稿。6 月10 日加入獨立中文筆會,並在大紀元開設《力虹專欄》、在《民主論壇》開設《力虹書房》。

12 、 9 月6 日晚被警察從家中帶走;次日被以 ”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刑事拘留。10 月12 日被正式逮捕;2007 年1 月12 日9時經秘密審理在法庭上拒絕認罪妻子被拒絕旁聽。

13 、 2 月8 日博訊一條消息稱:力虹有望在新年前被釋回家!

三、入獄原因及近況:

當局指控力虹言論涉及誣蔑、詆譭國家政權,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 2007 年 3 月19 日北京時間下午2 :30 分在寧波中級法院開庭宣判。宣判力虹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力一年。

力虹辯護律師李建強透露的信息有如下幾項:

( 1) 起訴力虹的依據是他所發表的六十三篇文章,內容主要包括聲援高智晟維權絕食活動和法輪功學員遭活摘器官等;

( 2) 當局指控力虹的言論涉及污蔑、詆譭國家政權;

( 3) 李稱,由於案件涉及國家機密,律師不得披露案情;

( 4) 李說,力虹案很特殊,在開庭前收到法院通知稱,此案 ” 涉及國家機密” 。李認為,本案所謂 “涉及國家機密 “,主要是因為當局不願意將力虹文章的內容洩露出去。

( 5) 李的抗辯理由:官方對力虹的指控證據不足,力虹的文章及其行為都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不應該以刑事手段來追究。

( 6) 李認為,情況還較樂觀。

( 7) 李還說,力虹表示他現在的想法跟原來寫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如果不起訴認罪也可以。

四、力虹案件的教訓:

1、 人權律師的責任:沒有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沒有要求公開審判。

2 、 代理律師沒有明確聲明力虹受指控獲罪的六十三篇文章全部發表在國外網站,根本沒有在國內以任何形式發表出版過,內的讀者難於獲取閱讀其文稿,即使按照中共惡法,也不構成”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罪。

3、 自由新聞媒體的跟蹤報導:自由新聞媒體的新聞跟蹤與及時報導至關重要。

4 、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及我等的失職:高律師的緩期,得益於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及國內獨立知識份子的廣泛關注;力虹的重判,則是社會全體失音的後果,我等竟然沒有對案件給予足夠的關注,沒有及時的發出呼籲、聲援、吶喊之聲。竟然任意由中共當局在毫無壓力的情況下重判一個著名的詩人、無辜的劇作家。

慘痛的教訓:中國迫切需要有大義擔當的獨立、正直的真正人權律師。

──原載《自由聖火》(//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