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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會籲出國勿買高價品 勿簽購物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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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四日電)一位民眾日前赴泰國旅遊,花費5000美元購買寶石戒指,返台經專家鑑定只值200 美元,事後要求退費,經折衝還被扣1千餘美元手續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呼籲,國人出國旅遊不要衝動花大錢買珠寶、手錶、古董等高價品,也不要輕易簽訂購物條款,遇到詐騙或商品瑕疵,應迅速主張退換貨。

消保會近日接獲外交部函轉台灣駐泰國代表處傳回訊息,今年2月發生國人赴泰國旅遊,花費5千多美元購買寶石戒指,返台後經國內珠寶專家估價,實際價值僅2百餘美元。

這名消費者不甘受騙,透過駐泰代表處向廠商交涉退貨,但廠商卻表示,商品售出已逾半個月,且當事人曾簽字同意不得退貨,因此堅拒退貨。經代表處表示將洽泰國觀光局介入處理,廠商才勉強同意,但仍扣除22%(約1千多美元)的退貨手續費。

這起消費案讓消費權益蒙受損失,消保會提醒民眾,出國旅遊如欲購買高價物品,務必提防商家詐騙,同時儘量不要購買如珠寶、手錶、古董等高價品,因為這些價值常涉及專業鑑識,若非行家,不能僅聽商家的說法,就衝動購買。

此外,不要輕易簽訂購物條款,現物買賣還要求簽訂契約,有違常理。這項案例按契約條款不但商家不需保證商品品質、售後服務,竟還要求消費者放棄退貨權利,更有違交易公平。

通常契約簽訂前,必須讓買賣雙方完全了解契約內容,這起泰國購物糾紛消費者是否明瞭契約內容不得而知,但不論走到任何國家,若是商家要求消費者另簽訂條約放棄退貨權利,消費者大可拒絕購買。

而消費者發現詐騙或商品瑕疵,應迅速主張退(換)貨的權利,消保會強調,消費者返國發現被騙,幸獲駐外單位即時聯繫協調,才得以減少損失。其實國外購物遇詐騙不要自認倒楣,可迅速請領隊 (導遊 )幫忙向商家交涉、向當地警方報案,甚至請駐外單位協助,以維護自身消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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