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九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表示,近期金融機構紛紛調漲信用卡相關手續費,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已就繳費期限與手續費收取標準完成認定;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保自身權益。
消保會指出,近期金融機構調漲的信用卡手續費用包含退還溢繳信用卡款項手續費、扣款失敗手續費等;3、4月間,已邀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召開兩次「金融機構退還溢繳信用卡費用收取手續費之消費者權益事宜」會議,共識如下:
首先是持卡人在不同繳款通路繳款,以繳款截止日當日繳款為準。只要持卡人依提供的繳費通路,如便利商店、銀行臨櫃、ATM轉帳、郵局,或約定好的自動扣繳帳戶中扣款,只要在期限當天繳足信用卡款項,不論是否為當天下午3時30分以前匯入,都算是按期繳款,不必支付違約金或循環利息。
其次是各發卡銀行收取各項費用(手續費)的定價策略,必須合理反映相關作業成本、電匯費用或使用者付費為原則。
假如消費者溢繳B銀行信用卡款項,且約定自動扣款帳戶,則B銀行手續費的收費方式如下:若直接計入B銀行的信用卡帳戶供扣抵消費者下個月信用卡消費款項,必須免費。
但是若退回該君在B銀行(本行)或C銀行(他行)存款帳戶的話,會因銀行內外部作業成本考量,收取不等手續費。若是約定自動扣款帳戶為他人在B銀行(本行)或C銀行(他行)存款帳戶的話,亦同上例。
消保會提醒消費者,大部份發卡銀行對於約定自動扣款帳戶扣款失敗者,都不收取手續費;並已要求各發卡銀行對於信用卡溢繳款退回及扣款失敗的手續費等相關資訊必須充分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