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狀告公安局 二審維持原判
【大紀元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週六(4月28日)上午9點,自由作家、原《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站長昝愛宗起訴杭州市公安局網絡監察分局拘留案二審,在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法官當庭宣判,駁回昝愛宗的上訴,維護一審原判。
昝愛宗28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對審判結果很無奈,審判前已預見是此結果,但仍要上訴,因為這是一個維權的過程,不管結果如此,要堅持這個過程。
此次是二審再次開庭,23日曾開庭,因昝愛宗提出要求審判員李洵迴避,審判長當時決定休庭。但25日昝愛宗即收到法庭口頭答覆,要求李洵迴避的申請被駁回。
關於要求審判員李洵迴避的原因,昝愛宗表示,2001年10月,他曾在網絡上發表法律研究文章《嚴打,新的恐怖主義》一文,被杭州市下城區公安分局罰款 5000元,昝愛宗隨後起訴下城公安分局被法院駁回,昝愛宗再上訴到杭州市中級法院,該案由李洵擔任書記員,2002年昝愛宗被該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
昝愛宗認為,如果李洵再次擔任此次案件的審判員,將有可能影響公正審判,因此要求其迴避。
現年38歲的昝愛宗,多年從事新聞採訪及編輯工作,著作及策劃圖書範圍甚廣。昝愛宗還是多家網站的專欄作家,文集散見於網絡站點,曾經在《南方週末》、《中國青年報》、《南風窗》等媒體發表文章。
2006年7月29日,浙江省蕭山區政府暴力拆除教堂,昝愛宗經過詳細調查證實後撰寫了幾篇文章披露事實,之後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實施拘留處罰,直到8月18日才恢復人身自由。昝愛宗隨後起訴杭州市公安局網絡監察分局。該案一審於2006年12月19日在杭州市上城區法院開庭,法院判決昝愛宗敗訴。昝愛宗不服判決,於今年3月5日提出上訴。(//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