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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二十七日電)第二屆東台灣論壇今天在國立東華大學舉行,法務部長施茂林應邀出席致詞時指出,性侵案加害人依法律規定是應該被處罰,但加害者個人和家屬的人權也應受到重視,如能建立家庭支持系統,對於加害者改過向善應有助益,他認為這點不能被忽略。
由東華大學臨床與諮商心理學系、花蓮縣政府社會局和法務部犯罪研究中心合辦的第二屆東台灣論壇,今天在東華大學舉行。施茂林應邀出席致詞時指出,性侵害犯罪率高低可說是治安的指標,對於加害人特性、被害人自我意識覺察、加害人處罰等方面的研究,亟需要學術界、實務界和官方進行合作。
施茂林認為,落實在地連結和外援模式進行資源整合,東華大學有相當的學術資源,這方面是法務部較為陌生的領域,希望學術界能協助研究。
施茂林表示,性侵案加害人依法律規定是應受到處罰,但加害人和家屬的人權也應受到重視,他曾看見加害人的小孩去探視犯案的父親,並為父親加油鼓勵,他覺得家庭支持系統的建立不能受到忽略。
針對日前引發爭論的鞭刑、化學去勢和電子設備監控等作法,施茂林認為這些方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因性侵案件涉及相當複雜的心理、社會、政治、道德、文化等因素,需要研究個案瞭解心理和病理的特性,才有助於徹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