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孫友廉/台北報導〕41歲女子吳亞蓎假冒「新光三越百貨董事長吳東興私生女」身分詐騙,甚至一位律師也被她騙了近3百萬元,並侵占事務所存款一百多萬元,而且她不只騙大錢,5千、3萬的小錢也照樣騙,昨天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及業務侵占罪嫌將她起訴。
被害人之一的廖克明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說,吳亞蓎是前親民黨立委吳賢二的姪女,但其實只有高職學歷,卻向他謊稱是新光三越百貨董事長吳東興的私生女,學歷是澳洲昆士蘭大學畢業,因為她多半一身套裝,還常和東源物流某高層幹部一搭一唱,他才信以為真,後來並和吳亞蓎以乾姊弟互稱。
檢方在起訴書指出,吳亞蓎宣稱具有會計師資格,與聲寶集團關係匪淺,民國92年7月,她先以台北縣汽車貨運同業公會將與東源物流公司合作成立「馬力強交通公司」,有管道可參與投資,力邀廖克明出資150萬元;同年11月,吳亞蓎又稱,台北市政府將與東源公司合作籌設農產運銷公司,獲利可觀,廖克明不疑有詐,又分別匯出120萬元投資,並侵占事務所存款101萬元,直到投資案毫無下文,廖克明才知受騙。
吳亞蓎大小錢都騙,檢方調查,吳女涉詐騙案不只一起,91年9月她就以國內詐騙集團猖獗為由,徵得聘僱的黃姓女幫傭同意、代為保管存摺及印章,後再使出攀親招數,不但認幫傭為乾媽,還向對方謊稱已代為購買500萬元的法拍屋,要求女幫傭將每月3萬3000元薪資拿來支付貸款本息,讓被害人白做2年勞務。
起訴書還指出,94年7月,吳亞蓎在北市吉林路一家食品公司擔任會計及出納工作,涉嫌利用公司與經常帶團前來消費的導遊常有金錢借貸關係,不但將5千元的借據竄改成1萬5千元,隔年初又侵占公司11萬6千1百元借據,檢方認為,吳女犯行屬「連續犯」,所以請求院方從重量刑。
除刑事告訴,律師廖克明向吳女提出民事求償,高等法院已於去年10月,判決吳女須返還290萬多元。吳女原本要上訴三審,但遲遲未繳納訴訟費用,最後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確定。
貪念”蠢”動 被騙律師勇敢站出
記者林俊宏/專訪
「吳亞蓎這種人一定要抓去關,不然還會有更多人被騙」,曾擔任轟動一時的台中十二金釵「假交友、真詐財」案被告的辯護律師廖克明談起被騙的經過就一肚子氣,他表示「被騙這檔事,說起來雖然丟臉,但為避免更多無辜者上當,我必須勇敢站出來」,因為利用人性善良的弱點行騙,實在很可惡。
廖克明不諱言,貪念是被騙的源頭,吳亞蓎為了取信於他,有次向他透露新光股票會大漲,後來果真讓他賺了10幾萬元,加上吳亞蓎不但謊稱是歸國學人,具有會計長才,對於新光集團發展及家族歷史也能娓娓道來,他的事務所開幕時,署名新光吳家的祝賀花盆還多達10幾盆,加上東源物流某高層幹部在旁敲邊鼓,他才會接受吳女的投資建議。
廖克明說,後來他聽同事說起才知,原來吳亞蓎辦公室裡有本介紹新光集團的書籍,他打聽後發覺,吳女根本不是企業家後代。但吳女在談話中,常有意無意提及「父親吳東興要我接管新光三越百貨」等事,現在想起,他覺得吳亞蓎說的每一句話可能都是謊言。
也是詐騙 剝皮梅花黨 A女4千萬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以男子何全應為首的國際金融詐騙集團,對外佯稱是「梅花黨」,負責保管「國民政府時代」150億元資金,以可供週轉為由,誘商人提供「利息」、「手續費」,並以各式投資案騙錢。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何等15人。
檢方發現,何編出的謊言相當荒誕、離譜,但仍有不少被害人相信,其中,單單是一名陳姓女子就被騙了4千多萬元。
何某等人至少犯案逾10起,警方搜索時扣得包括「免死金牌」、「聯合國執行令」、「梅花機密件」、「美利堅合眾國花旗銀行支取憑證」、「中華民國十七梅花同盟協會的饋贈書」等詐騙道具,令辦案人員大開眼界。
何全應等人的犯罪手法五花八門,其中,何等人以投資「民族基金」等各式理由向陳姓女子詐得4千餘萬元,待陳覺得不對勁時,何才改口表示投資案失利,但知悉非洲某國家有2箱金額計1250萬元美金,可設法以「國際基金滾動」方式漂白,但因要派人前往處理,需要機票、律師等費用,又騙了一筆4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