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法院判決總政戰部主任杜金榮須返還占用官舍

人氣: 2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五日電)前國防部總政戰室主任杜金榮於1998年十二月退伍後,未將所配住官舍繳回,遭國防部軍備局提起返還房屋之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杜金榮應將所占林森北路官舍遷讓返還國防部,並須給付新台幣六百一十五萬八千兩百五十元租金。

杜金榮為陸軍官校四十四年班,曾任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副主任、督察部主任、陸軍副參謀總長等職,1995年元旦接任總政戰部主任,1997年擔任戰略顧問後退伍。1996年間,杜金榮向國防部軍備局申請配住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八十五巷七十九號的官舍獲准。

國防部軍備局向法院主張,杜金榮所住官舍為中華民國所有,國防部當時本於照顧袍澤核准杜金榮配住。不料,杜金榮於1998年十一月一日退伍後仍繼續居住,軍備局多次催討搬遷,但杜金榮一再以曾花費鉅資整修為由,拒絕搬遷。

軍備局認為,杜金榮因任職關係獲准配住官舍,性質為使用借貸,在退伍後應確認借貸目的完畢,杜金榮拒絕返還即為無權占有。軍備局除了向法院請求杜金榮應交回官舍外,還要求他返還占有五年所獲得的租金利益一千兩百餘萬元。

杜金榮則主張,國防部總政戰部曾在2000年三月二十一日發文將官舍撥由他使用到過世為止,並非無權占有,況且他在配住期間曾花費鉅資整修房屋,國防部若要收回,必須合理補償整修費用。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杜金榮無權占有官舍,必須返還國防部,並依「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相關規定,判決杜金榮必須支付五年租金共六百一十五萬八千兩百五十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