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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盟:政府應協助職災致殘勞工重建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五日電)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統計,台灣每年有四千多人因為工作傷害導致身體障礙,平均每個月有三百六十七人,每天十二點二人,每兩個小時就有一人。殘盟表示,這些職災致障勞工面臨重重關卡,政府應在重建之路上給予協助。

殘障聯盟今天聯合身心障礙社會福利團體及勞工團體,邀請三位職災致障勞工訴說職業災害後重建辛酸。

殘盟指出,台灣每年勞保給付的職業災害件數約有五萬多件,近五年來職業災害殘廢給付的人次累計有一萬八千八百零七人,如果再加上交通事故的職災致障人數就更多。以2006年為例,職災致障的人數有四千四百零八人,每個月平均有三百六十七人,每天十二點二人,每兩個小時就有一人,因為工作傷害導致身體障礙,這些職災致障勞工分佈在各個年齡層,重建過程中遭遇各種問題及關卡。

五十六年次的林先生,原來從事電機工程工作,1996年在配線時墜落,造成胸椎受傷,住院兩個多月,復健期間又在各大醫院住了半年,林先生在醫療復健過程中,不知道可以申請職災的傷病給付;傷勢復原之後,他無法再從事原來的工作,改為行政,可是不久產業外移工廠搬遷,又面臨第二次的轉業。

六十三年次的曾先生,在台電的外包廠商服務,2005年三月在一次的活線作業中,被高壓電電擊,右手遭到截肢,左手失去功能,目前持續復健,也需要再開刀,醫師評估需要六至十年的復健時間;他已經申領勞保殘廢給付九十萬,可是他還有兩個幼齡的孩子及年老的父母需要扶養,未來的日子不知如何過。

七十年次的葉先生,2003年底,因為車床機械內的鐵條脫落,插入他的頭部,昏迷三個月,住在醫院一年多,左眼摘除,右眼視神經萎縮,他現在改行學按摩,也學點字電腦;當初他要找相關的協助團體,曾經一個月花了三萬元的電話費;目前他申請職災保護法的生活津貼,一個月才四千元。

四十六年次單身的楊先生,2006年八月送瓦斯時發生火災意外,全身有百分之三十五的三度燒傷,他才上班一個星期,老闆沒有來得及替他投保勞保;他在台大住了四至五個月,因為沒有投保所以沒有任何的給付,現在老闆跑了,求償無門。雖然職災勞工保護法規定未加入勞保的勞工也可以申請各種津貼,可是規定要身體有障礙才有申請資格,楊先生還在復健當中,短時間內無法鑑定障礙等級,現在他陷入了生活困境。

殘障聯盟要求政府放寬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給付條件,建立職災勞工預防與重建中心,協助職災致障勞工回復工作,提供職災致障勞工失能年金,把職災補償與重建社會保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