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二十四日電)一個多月前發生的中國大陸籍「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遭印尼漁工挾持事件,經過兩岸相關單位協調,中國福建省紅十字會今天派員小三通跨海到金門,辦理接回七名大陸船員和漁船手續,過程雖然低調,但對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再往前邁進一步。
中國籍「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船上有七名中國船員和二十一名印尼漁工,是在三月十二日於高雄二港口外海四十一海里處,疑似遭印尼籍船員挾持,發生鬥毆,大陸籍船長頭部輕傷,經高雄海巡隊巡防艇趕往現場處理,將人船帶回調查,漁船係違法海上船屋,全案應為單純偶發的海上鬥毆事件。
海巡署表示,由於案發地點在我國領海外,且船舶及船員均非本國籍,故我方無管轄權,基於人道救援立場予以協助,依據國際海洋法公約,案件的管轄權歸屬中國,經透過管道與中國福建省紅十字會協調,印尼船員同意由仲介業者自行領回,另「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及船員則在金門辦理交接。
福建省紅十字會理事王冰率領包括對岸紅十字會、公安和台辦在內的九人團體,上午九時搭乘廈門往金門頭班船「鼓浪嶼號」到金門辦理交接手續。
王冰為福建漳州市公安邊防支隊長,身分敏感,海巡署由情報處副處長蘇漢霖出馬接待,首先陪同前往金門岸巡總隊部看望留置的中國船員,確認其身分,並在貴賓接待室闢室密談,就兩岸打擊犯罪問題進行「非官式」接觸,由於是在官署內進行,全程謝絕新聞媒體採訪,相當低調。
雙方是以紅十字會為對口單位,我方是由海峽交流基金會專員蘇祥銓、金門縣紅十字會總幹事許金象為代表,大陸由福建省紅十字會部長邱振光、余友平代表,在交接見證書上簽字,完成交接手續。
蘇祥銓指出,案發的「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為違法海上船屋,大陸方面很重視,因此,由海上管理部門派員接回人船進行懲處,過程依據「金門協議」精神執行,相信能增進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成效。
海巡署表示,「閩東漁一七二四號」漁船和七名船員,明天上午將在料羅港執行遣返,由金門海巡隊巡防艇戒護到兩岸中線,交由福建省紅十字會來船接回,另紅會人員則是循小三通管道回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