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四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日本政府為防止外國人以觀光名義入境,卻從事非法工作或居留等,在入境時會從嚴審查,國人若誤以為日本開放台灣民眾免簽證,即可持護照、機票自由進出日本,可能屆時遭拒絕入境,因此提醒民眾,除觀光、探親、演講等活動外,其他赴日活動仍應申辦簽證。
日本政府自2005年九月二十五日起正式給予台灣民眾赴日觀光免簽待遇後,國人赴日觀光人數逐年增加,但外交部近來發現國人持觀光免簽證而被拒絕入境者有增加的現象,2006年有九百四十二人,平均每天約有兩至三人被日本拒絕入境。
外交部分析民眾赴日被拒絕入境主要原因包括:一、以觀光、商務、探親、訪友等目的申請入境,卻擬從事不符免簽證規定的工作嫌疑;二、未能明確向審查員說明來日目的;三、曾在日本逾期停留或曾經犯有不良記錄;四、持用偽變造護照。
外交部提醒國人,免簽證適用於「短期停留」,含觀光、休養、運動、探親、參觀、講習、開會、業務聯絡等活動,如從事前述活動以外者,如短期赴語言學校進修者,宜事先申請簽證,赴日就業、從事有報酬工作(含演藝、職業運動)者並不適用免簽證,須申辦符合該目的的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