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06年個人稅申報問答(9)
【大紀元4月24日訊】問:國內帶來的錢要不要報稅?
答:從中國大陸來到加拿大的移民總有這樣的疑問:帶的錢多不申報,將來有一天會不會被稅局查出挨罰呢?其實,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在許多中國人的觀念裡,有錢和沒錢是常用辭,而收入和支出的概念反倒用的少,而在填報稅表時,恰恰用到收入的定義。
概括地講,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當年的收入一定要申報,當年的生意收入可以和與生意有關的支出相抵,個人消費的開支不能和個人收入相抵後報稅。針對國內帶來的錢,要分清是不是當年的收入。如果是出國當年的生意收入、投資收入、工作收入或其它收入,原則上都要申報。申報的辦法和申報的數量會因來加拿大的時間早晚和收入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如果是出國前從銀行取出歷年的積蓄帶到加拿大來的,這部份錢不是當年收入,在報稅時無需申報,但一定要留取相關的收、付、存的單據(包括在中國時的取款單據),以備將來萬一被稅務抽查問及該款項來源時,有據可查。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小孩牛奶金(CCTB)?
答:通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即a. 你必須與孩子住在一起,而且孩子的年齡在18歲以下。b. 你必須是照顧和撫育孩子主要責任人,即你必須承擔責任,如監督孩子的日常活動、滿足孩子的需要,確保孩子生病時得到照顧等。申請人可能是孩子的母親、也可能是父親,或者祖父母或孩子的監護人。c. 你必須是加拿大居民。 d。 你或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侶(一年以上)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獲得難民身份的受保護人士。
從2006年起,您如果有6歲以下小孩,還可獲得有聯邦稅局頒發的每月100元的小孩看顧費。詳情請查閱2006年的聯邦報稅指南。
問:小孩送回國去了,牛奶金怎麼辦?
答:按規定,當你申請並領取了牛奶金後,每當有情況變化時,你要儘快通知稅務局,例如,當與你一起居住的孩子數量發生變化時,如家中有新的孩子出生,或有多一個孩子開始和你住在一起時;當孩子不再與你住在一起時,你都需要致電或去信通知稅局;當你的婚姻情況發生變化時,需要填寫Form RC65寄送稅局。把小孩送回國去,由國內家人看護的,要通知稅局停發牛奶金;隨父母回國探親,又回到加拿大來入托或上學的,則無需通報。
問:把小孩寄養在他國的父母或親戚家,每年(或每月)寄去給小孩的錢能不能免稅?
答:不能。通常人們都愛把這種匯款叫做「撫養費」或「贍養費」(Support Payment), 實際上它與納稅意義上的撫養費是有區別的。稅法上的「撫養費」或「贍養費」是有書面約定或法律強制的一種,受益人可能是小孩,也可能是離異的一方。目前,即便支付的是法律強制的「撫養費」,也不能免稅。(待續)
下期答問重點:65歲以上老年人報稅的注意事項和老年人福利及其申請方法。@
編者註:該問答與渥太華和蒙特婁發行的《大紀元時報》週末版同步刊出,內容一致,當地讀者可查閱週末版《大紀元時報》。您如果有個人或生意上的稅務問題,歡迎送到《大紀元時報》蒙特婁辦公室或德坪財務,或電子郵件傳給dci@bellne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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