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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飛機
【大紀元4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劉力仁/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開放民眾擁有私人飛機及商務專機活動,同時賦予航空站民營或縣市政府經營法源,未來不僅國人可擁有私人飛機,機場也可民營化,台灣的天空將更活絡。
謊報機上有爆裂物 判刑或罰百萬
修法中,也明確訂定:散播危害飛航安全的謠言,例如謊報飛機上有爆裂物等行為,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元的罰鍰!
民航局表示,由於國內航空環境改變,航班不再像早年那樣密集,許多機場使用率逐年下降,開放私人飛機及商務專機包機業務,可增加機場使用量,有助活絡台灣航空產業。
以往國內企業家張榮發、辜濂松等人的私人飛機都在國外註冊,以後大老闆、大企業私人飛機不用再到國外註冊,將可掛我國B開頭的編號。
國人可租商務專機 機場將民營化
至於商務專機部分,修正草案開放普通航空業經營商務專機,民眾只要有錢,都可租用專屬小飛機飛航國外,但草案明定業者應以座位數十九人以下飛機或直升機提供單一客戶專屬服務,不得個別攬客。
依民航局構想,現有十八座機場未來將全部開放私人飛機及商務專機降落,第一階段開放民用機場如桃園、金門、高雄、松山、蘭嶼、綠島、七美、望安等,第二階段再開放軍民合用機場。
國內現有普通航空業者大多有興趣投入商務包機業務,中興航空業務副總藏運國表示,私人飛機可以經營地勤業務、商務包機可以經營載客業務,業者都看到商機,有高度意願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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