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二十日電)北海四鄉今天到台北縣政府,表達反對核一、二廠內終極貯存放射性廢棄物。台電公司對此表示,台電尚未能為台北縣政府及北海四鄉接受,將繼續與北縣府及北海四鄉(三芝、石門、金山、萬里)溝通。
台電表示,放射性廢棄物是核能發電必然產物,台電參照歐美日先進國家處理方式,將放射性廢棄物暫時貯存在各核能電廠,未來再送往最終處置場進行處置。
台電說,各核能電廠運轉20多年,可能造成的廠外最大個人劑量 (約0.01毫西弗/年)遠比法規限值 (1毫西弗/年)為低,且不及台灣地區自然背景輻射 (約2毫西弗/年)百分之一,不會影響核能電廠周邊民眾健康。
目前台電正依據2006年5月公佈施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配合經濟部辦理選址作業。至於用過的核燃料貯存與最終處置,台電公司採取水池冷卻、乾式貯存、最終處置三階段營運方式。
且因目前美、法、日等國積極推動國際合作推動用過核燃料再循環利用方案,台電公司也將積極參與,以尋求境外再處理及區域國際合作最終處置的機會,因此核一、二廠不會成為永久存放放射性廢棄物的場所。
台電指出,台電公司已於2005年9月將「核一廠用過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陳報環保署審查中;至於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正辦理中。
台電強調,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美國已有19年以上安全使用經驗,至今已有57部核能機組使用。期間,美國愛達荷國家實驗室曾對貯存15年的用過核燃料進行金屬晶等檢驗,結果顯示用過核燃料並無劣化現象。
目前核一廠計劃採用的乾式中期貯存技術是由核研所技轉自美國NAC公司的貯存系統,這套系統已獲得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准使用,依規劃,核一、二廠用過核燃料乾式中期貯存設施興建計畫對廠界的劑量要求較法規更為嚴謹,可以確保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