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文忠台北二十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有關東森得易購公司和捷忱資訊公司於東森購物頻道3台播放「hp照燒奈米機」商品廣告,廣告內容不實,分別處東森得易購新台幣184萬元及捷抌公司18萬元罰鍰。
公平會另一項決議,東森購物百貨公司與捷忱公司於東森購物頻道2台播放「hp照燒奈米機」商品廣告,也犯廣告不實,處東森購物百貨公司171萬元及捷忱公司27萬元罰鍰。
此外,公平會也決議,東森購物百貨公司和寶盈公司於東森電視購物台銷售「美體大師魔法帶」商品,也涉及廣告內容不實,並分別處東森購物百貨公司157萬元罰鍰,以及寶盈公司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