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酒駕 跨部會研商降酒測標準
【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二日電)酒後駕車肇事死亡率創新高,交通部和內政部、法務部計畫聯合推動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法令,研擬酒後駕車處罰標準的呼氣酒精濃度,由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降低為零點一五毫克。另外,將增訂處罰駕駛人酒後駕車之同車乘客。不過,這項罰則需等立法院修法後才會實施。
警政署表示,酒駕是肇事致死主因,必須加重處罰。2005年酒駕件數有九萬六千多件,2006年攀升為十一萬五千件。今年二月份就有一萬四千多件,比起去年同期的一萬件、前年的八千件,多出許多。
每年有七百多個家庭因為酒駕而破碎,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每年警方加強酒駕,件數不降反增,現在酒駕肇事死亡已達全部交通意外致死的四分之一,高居道路交通事故十大肇因榜首。
因此,警政署決定加重酒駕罰則,未來不只罰駕駛,連同車乘客也要處以新台幣六千到一萬八千元的罰款,而且累犯不得易科罰金,一律拘役或徒刑。
但處罰乘客的排除條款為未滿十八歲者、酒測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五五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一一以上者。
另外,因為精神障礙、或身心缺陷欠缺辨識能力者、計程車乘客、大客車除隨車人員以外之乘客,都不會因為駕駛酒駕而遭到處罰。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何國榮今天表示,警政署有意從嚴酒測,將現行的酒測值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降低至零點一五毫克,希望藉此能夠降低酒駕肇事死亡率。
今天在討論會中,也提出相關數據顯示,包括日本、美國、英國、德國、荷蘭、丹麥、挪威等國家的酒測標準值,遠低於台灣的標準。台大教授張學孔、汽車運輸業以及計程車運輸同業公會等也贊成降低酒測標準。
這次研擬的草案酒測標準比照日本,數據也顯示,日本加重處罰罰則與刑期之後,酒駕件數逐年下降,從2001年的二十一萬件驟降為2005年的十二萬五千件。
內政部研擬的「防制酒後駕車肇事具體對策」會議,今天在警政署舉行,包括立委謝國樑、王幸男等人參加,內政部表示,酒後駕車是社會大眾「零」容忍的行為,每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已經從2002年的四百四十三人,攀升為2006年的七百二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