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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 戶口查察改家戶訪查範圍將縮小

【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日電)台灣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警察特務條例第十一條一款條文修正草案」,為落實戶口查察達到犯罪預防、為民服務的效果,將原本警員全面性戶口查察的工作縮小範圍,並修改為家戶訪查,將另訂辦法將訪查重點放在有前科或假釋期間的家戶。

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上午審查「警察特務條例第十一條一款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台北縣)表示,全國警察每個月花二十小時進行戶口查察,但能夠查完所有戶口的人幾乎沒有,警察被迫作紙上文書,因此他提案修法,將「戶口查察」,修改為以「家戶訪查」方式,縮小重點訪查範圍。

吳育昇說,戶口查察分做三類,一般家戶稱為三種戶,佔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至於其他有殺人、強盜等前科、尚在假釋期間者屬於一、二種戶,只佔全部比例約一成,若能夠將家戶訪查重點放在一、二種戶上,警察就不會因為業務量過大,戶口查察流於虛應故事。

委員會決議初審通過,將勤區查察以「戶口查察」為主,修改為「以執行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而家戶訪查辦法由內政部訂之」,交付院會二讀前,不需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