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違法失職 政院擬停職
【大紀元4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主委蘇永欽昨天表示,NCC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做了最適當處分,禁得起考驗。
針對十大罪狀,蘇永欽表示,行政院已經調查一段時間,NCC也加以說明,委員的兒子、親戚當司機,是外包公司聘請的,並不算違法。委員兼職,都是在政府機關兼職,是為國家做事,中視、中廣案,被點名的委員其實都有迴避審查,這些過程都可以攤開來說,禁得起考驗。
至於TVBS處分案,綠營覺得NCC罰太輕,藍營覺得太重,蘇永欽表示,依照廣電法、衛廣法規定,電視業屬於高度管制的產業,業者必須繳交營運計畫、每二年要評鑑、每六年要換照,政治力如果一旦介入,很可能就涉及言論自由層次,因此NCC相當小心,這次算是在法律授權範圍內,最重的處分。
外界批評NCC撤換總經理是介入企業經營,蘇永欽表示,TVBS這次「與罪犯共舞」,幫黑道拍光碟,情節相當嚴重,NCC認為撤換總經理僅是協助TVBS營運回到正軌,並不是政策性要求全部電視台主管都不能主持節目。他說,藍營希望NCC委員扮演守「四行倉庫」角色,但NCC委員都是專業人士,不是政黨代表,不會從政黨立場思考問題,否則就「另請高明」。
還有瀝青鴨事件,蘇永欽表示,瀝青鴨和黑道嗆聲風波本質不合,和腳尾飯事件比較雷同,都屬於報導不實,廣電法、衛廣法對於「報導不實」處分較輕。
另鴨農不懂法律,沒有到NCC申訴,NCC沒有積極處理,的確有爭議,但如果NCC對於任何不實報導,都以國家力量介入管制,那後果會非常可怕。這方面,NCC處於兩難,該當處處斥責小孩不當行為的嚴父,還是適時出現,當聰明的管理者,角色還在拿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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