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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吳仁捷/綜合報導〕台北縣海山警分局警員陳松山為竊盜績效,竟找來遊民安排偷車再報尋獲,事後再帶遊民到派出所泡茶或給500元到1千元不等好處,造假績效6件,遊民在法院審理時當庭爆料,法院依竊盜罪共犯判處陳員有期徒刑10個月。
海山警分局得知後,為陳松山大喊冤枉,認為檢察官與法官不應僅採信街友說法;警方表示,陳松山任職江翠派出所期間工作認真,未料竊嫌反咬他栽贓,陳松山因此被調往警備隊,志氣也消沉不少。
陳松山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教唆偷車,聲稱林姓遊民本來就是慣竊,也被他查獲多次涉竊盜及買賣帳戶案,他坦承確實有給遊民現金、泡麵或食物,但只是基於同情的救濟,並非教唆偷竊的對價。
林姓遊民在94年間因涉3起竊車案被檢方移送院方審理,去年法官開庭時,他當庭爆料是辦他的警察教他這麼做的,且經警員陳松山的指示,前後偷6部機車再依陳員指示地點放置,由陳員向派出所通報尋獲。
事後陳員曾經給他500元,也曾託另一位同事給他1千元,還曾帶他到派出所泡茶、給他泡麵吃,並帶他到賓館過夜睡個好覺。
法官調閱偵辦卷宗發現,林姓遊民被陳員查獲竊車的過程太詭異,查獲過程竟是林姓遊民自白犯罪,且連續在94年的9、10兩個月就偷4部,實不符常理。
法官並調閱員警相片供林姓遊民指認,確認是員警陳松山無誤,認定陳員確為辦案績效,教唆遊民竊車,依竊盜罪共犯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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