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傳宗接代
【大紀元4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特稿
買嬰或買小孩出生證明,不外是既想傳宗接代,又不想小孩身世將來曝光,這種私情除剝奪小孩知的權利,也難保不穿幫;對照歐美國家盛行的無國界收養小孩的無私大愛,或許可供國人將小孩視為傳宗接代的私情,做一番徹底深省。
事實上,除本次弘安診所案,過去北市崇愛診所販嬰案也如出一轍,當負責人傅瑞嬌的犯行被查獲後,她「經手」的孩子幾乎全曝光,換句話說,買嬰父母雖得逞一時,但終其一生得面臨「會不會東窗事發」的恐懼、與孩子察覺身世的憂慮;該不該冒險一博,真得深思才好。
反觀先進歐美人士,比如國際連鎖量販店總公司一名經理,駐台時向我國法院聲請收養一名原住民小孩,法官查出他有親生子女,懷疑其動機,傳喚詢問才知,這名經理自幼被收養,父母從不吝告訴其身世,亦以此鼓勵其向上,他才有現今成就。
因此他立誓,只要能力許可,將儘可能收養孤貧孩童,讓他們無牽無掛成長。
世界核心大國一名駐台外交使節,也育有小孩多名,但同樣發現一名台灣孩子,因家庭變故陷入孤苦,這名大使透過我國知名法學者幫忙,提出收養聲請,理由無他,只為散播愛的種子。
只要有好的收養環境,收養作法對孩子並不會不好,曾有一對家庭情況不佳的姊弟被人收養,成長後,對外道出心裡的真正感受,他們感謝親生父母的放手,及現在父母的無私,才讓他們擁有完整的人生。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