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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壓榨 外勞不想逃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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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范正祥/綜合報導〕越南勞工為規避高額仲介費,鋌而走險、買船偷渡來台打工,使得存在已久的外勞不合理仲介費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還沒來台賺錢 先付一堆規費

根據勞委會職訓局最新的外勞運用以及管理調查顯示,台灣地區外籍勞工含加班費平均月薪超過兩萬一千元,在亞洲四小龍中,僅次於韓國。雇主還包吃包住,勞工還同時享有勞、健保。

雖然如此,多數外勞在台工作三年,卻是第一年還債、第二年平衡成本、第三年才有賺錢;分析其原因,便在於昂貴的仲介費用。

一名熟知外勞仲介的人士指出,各國仲介費,目前看來以菲律賓的狀況稍好,平均約八萬元;其餘越南、印尼、泰國都超過十萬元,越南的情況最嚴重,十幾、二十萬元都有。

以泰國勞工為例,包括仲介以及政府規費等相關必要支出,一個泰國勞工還沒進台灣賺錢,就得先背負十七、八萬元的債務,進入台灣後每個月還要支付服務費一千八百元到一千五百元不等,然後還有平均兩千五百元的伙食費,加上定期體檢、簽證以及機票費等,勞工看起來月薪很高,但實際上一個月領的錢含稅不到一萬元;如果遇到不肖的管理公司,以代幣發放零用金,兌換時還要被抽兩成。簡直就是層層剝削。

至於為什麼越南特別嚴重?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認為,與其國情有關。他說,越南國民收入目前在這些國家中相對較低、一年約六百多美金,仲介費再怎麼高,來台收入就算最後只存十萬元都非常划算,當然前仆後繼要來。

原本在越南勞工中心工作、目前任職國際勞協的吳靜如說,在泰國,勞工們常常必須要抵押房子、抵押田地來繳仲介費;在越南,勞工則是被迫簽屬一些私人借貸文件,或是在空白切結書上簽名,才能獲得來台機會。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陳小娟說,勞委會通令台灣業者僅能收取服務費,輸出國當地的仲介業者,不能收取超過相當於在台一個月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的仲介費。就算加上體檢、文件、驗證、簽證等費用負擔,加起來不過五、六萬元。即使仲介業者提供收費行前訓練,林林總總計算下來,一般合法業者收費應該不會超過十萬元。

但她也坦承,如果是外勞在當地遇到「牛頭」,或是從鄉下地區被層層轉介到都市,導致費用堆高,我國政府也鞭長莫及。

仲介業搶生意 費用轉嫁外勞

其他熟知仲介業的人士則透露,原本應該由雇主支付的引進勞工代辦費,為了搶得生意,當然是轉嫁給勞工;而國外仲介業者為了搶生意,也會將仲介費分給台灣業者,這部分自然也由勞工吸收。

儘管仲介費不合理問題確實存在,但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管理組長阮伯海昨天受訪表示,只要循合法途徑,外勞不會有所謂「仲介費」過高的問題,「有些外勞抱怨仲介費太貴,卻不交代他們是非法外勞。走非法的地下途徑,費用當然隨不法業者漫天開價,但這不能叫做仲介費,這是嚴重犯罪行為,這是司法問題!」

阮伯海指出,越南政府有清楚的法律規範,仲介費「以不超過勞工一個月基本工資為限」,所有勞工在出國前也都與政府簽訂相關契約,合法外勞很清楚知道自己的權益。

防逃治本 堵住非法打工管道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在台外勞逃跑事件頻傳,甚至發生外勞偷渡事件,朝野立委都認為,顯示台灣勞動市場供需失衡,治本之道在加強查緝非法打工管道,健全本國勞動市場,加重罰款只是治標,無法解決問題。

由於逃跑率過高,目前台灣已凍結越南家庭看護工的輸入,其他項目並未凍結,越籍勞工的管理問題,主因在於越籍勞工背負沉重的仲介費壓力。

熟悉勞工事務的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表示,問題不在台灣,主因是越南的仲介公司均屬國營,收費不低,且越勞海外所得必須課稅,以致越籍勞工寧願逃跑,賺取較低薪資,增加實質所得,台灣合法仲介業者在嚴格規定下,超收費用情況並不多。

他強調,「真正的問題在於,逃跑和偷渡者必有非法打工管道」,國內的確有非法業者居中仲介,多次發生合法越勞剛入境,就在機場逃跑的事件,而查緝工作隸屬警察單位,但近年來查緝績效也不理想。他說,常有非法外勞主動自首,換取返國機會,而警察單位則把這類案件當作績效,對實質問題的解決沒有幫助。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也說,國內有一群人從事非法仲介,其中是否有合法仲介業者牽線?相關單位必須加強查緝。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表示,外勞選擇逃跑,重新檢討台灣勞動政策才是根本。

學者建議監督與管理 政府應負責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台大教授蕭新煌指出,外勞人力的引進,不只是企業勞動人力需求,更是國際外交政治的問題,外勞頻出狀況,是政府未善盡監督之責。他說,許多研究報告都明確指出了問題癥結,如不合理的仲介費用高達外勞一年的工資、因不能轉換雇主造成逃跑人數增加,以及企業不人道的集體管理等,勞委會都很清楚,卻拿不出有效的辦法來,真正的問題是出在政府!

蕭新煌說,外勞仲介制度必須存在,但目前仲介費用剝削太離譜,一般行情外勞得付出一整年的工資為代價,引發許多連帶的問題,政府應該與仲介業者訂出一套合理的仲介費用。

而現行外勞的管理,他也認為,勞委會必須負最大的責任;他說,部分外勞採工廠工寮團體集中式管理,過去高雄就曾發生集體抗議事件,問題出在政府放任企業用不合理、不人道的手法。

蕭新煌說,至於家庭幫傭最常發生的問題是勞工被虐待、暴力,則是欠缺申訴制度;特別是勞委會規定外勞不能轉換雇主、限期留台等措施,不只限制了外勞權益,雇主也沒有保障,應再多增加一點彈性及申訴等管道,讓外勞或雇主有其他選擇的空間。

韓國經驗國對國引進 降低仲介費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韓國能,為什麼台灣不能?」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表示,私人仲介的存在是外勞仲介費用居高不下、甚至形成剝削的最重要原因。也因此,力主台灣應比照韓國進行「國與國直接聘僱」,由雙方政府媒合,不再透過私人仲介,「至少在公共工程方面,應該強制國與國直接聘僱」。

不過,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杲傑就說,目前約有兩萬多名泰勞透過國與國直接聘僱方式進入韓國,但由於名額有限,很多勞工為了擠進名單中,必須塞錢給官員,花了錢還不一定真的能過去。

勞委會職訓局長陳益民強調,勞委會早已陸續跟各國簽定直接聘僱協定,也一直在簡化直接聘僱的程序,希望達成單一窗口服務,目前正跟各國政府溝通中。

此外,為了避免因為外勞「借款」出國引發糾紛,預計今年內將修正外勞薪資及工作費用切結書,上面除了明確註記外勞薪資以及繳納哪些費用之外,絕對不可以記載借款項目。仲介只要在這個切結書以外費用超收,便可以處罰,最嚴重可以取消該仲介公司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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