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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這哪裡是高智晟的「認罪書」而是對法西斯暴政的控訴狀!

【大紀元4月11日訊】聽了高智晟與胡佳的電話錄音之後,我很震驚,也很憤怒。感到那份被別有用心的人們炒得沸沸揚揚的高智晟的「認罪書」,完全是一份對法西斯暴政的控訴狀。這是因為:

人們雖然鄙視黨文化,厭惡黨文化,聲討黨文化,但在黨文化的長期熏陶下,耳濡目染,水滴石穿,習非成是,乃至以是為非。人們在不知不覺之中,就使用了黨文化的概念符號和思維方式來評價高智晟的「認罪書」。正如王若望先生所說的那樣——人人都鄙視毛澤東,但人人心裡都有一個小毛澤東。

我們看《水滸》知道,一些梁山好漢,因「吃打不過」而被迫招供,不但沒有因此受到眾梁山好漢的鄙視和懲罰,反而是費盡心機去組織營救,甚至不惜犧牲性命為之大動干戈——如「三打祝家莊」等。

在今天的文明國家裡,對於被敵方俘獲或拘押的戰士,政府授權其發表任何反對其政府的言論,以保全其生命。而當這些中國人眼中的「叛徒」歸國後,不但不會受到歧視或懲罰,反而被認為是英雄,而受到國人的隆重禮遇。因為任何人在脅迫、虐待、酷刑下所說的一切,都是符合人性的行為。而汲汲於「抓叛徒」的人們,僅憑此一點,就昭示著他們與現代文明相去十萬八千里。

只有中國共產黨,從其誕生的第一天起,就賣身投靠蘇俄,甘當破壞中華民族團結、中華民國復興的傀儡。他們為了整肅異己,為了達到暴力篡奪國民政府政權之目的,而不擇一切手段。先後以叛徒的名義,掀起了一波波瘋狂的胡亂殺人運動,把血腥和恐怖推到了極致。以利其控制和脅迫全國人民,把人民捆綁在其戰車上……在八千多萬中國人被共產黨恐怖殺戮之後,「叛徒思維」業已成為中國人的思維定勢,已深入到每個人的骨髓之中,就像癲癇病人那樣,一遇上適當的外部刺激,時不時就要抽風發作起來。

當高智晟在非人的脅迫、虐待、酷刑下,為了保證妻子兒女不被餓死,只好接受法西斯當局的條件,而違心地作了一個「認罪書」。在此情況下,國內外受黨文化熏陶的人們,特別是那些受邪黨僱傭的鷹頭犬身的動物們,就像抓住了攻擊高智晟的救命稻草一樣,於是噓聲四起,一派大呼小叫——你看你看!鐵骨錚錚的高智晟,也「認罪了」,也「招供了」,也「叛變了」,也「出賣了」等等。一時之間,眾聲喧嚷,不堪入耳。

對於高智晟「認罪了」、「招供了」、「叛變了」、「出賣了」的言論,確實讓我感到氣悶不已。一是高智晟的所作所為,都是公開透明的。他沒有秘密可言,也沒有什麼可招供的?二是高智晟招供了些什麼?又有什麼人而因此被中共當局迫害?三是高智晟作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卻被當局施以非法迫害。並被胡溫當局經過長期的折磨之後,以黑箱作業的方式——「判三緩五剝一」,這完全是當局視自己頒佈的法律為廢紙。在這裡,違法犯罪的不是高智晟,而是胡溫當局。高智晟無罪可認,也無需認罪。而「認罪了」、「招供了」、「叛變了」、「出賣了」等等說辭,這就有一個前提預設——高智晟「違法犯罪」了,並暗示著——抓捕並迫害高智晟,是「罪有應得」。

正如劉路先生所言:「高智晟從8月15起至12月22日止,總共被關押時間是129天。其中被拷住雙手的時間是600小時;被固定在特製的鐵椅上的時間是590多小時;被左右雙向強光燈照射的時間為590多小時。129天裡,被強制盤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過的時間是800小時左右;被強制擦鋪板的次數為385次。這些都是他們交由同監室的犯人來強制執行的。」

「這是一個被世界廣泛關注的政治犯的獄中遭遇。我曾經多次聽我的刑事被告當事人說過這種酷刑。他們說,一個姿勢銬在鐵椅子上,有時是手和腳銬在一起,腰彎著,這種姿勢一個小時都受不了,腰和手臂像是要斷裂的那種感覺,真是生不如死。其實很多人寧可上老虎凳,烙鐵烙,電棍電擊,也不願意接受這種酷刑。因為前面的那些酷刑時間畢竟有限,而且痛苦極了可能一下子昏過去,這樣就能得到緩解,而這種酷刑,時間久長,不能睡覺,肉體和精神高度緊張,怎麼可能熬得過去?」

「根據介紹,這種酷刑一般人3個小時就受不了了,7個小時就是極限,高律師居然連續被銬19個小時,總共590個小時,他就是鋼筋鐵骨,也該融化了。」

「高律師曾經揭露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而現在他卻因為這種揭露,使自己承受更為嚴厲的酷刑。這就是中國的司法文明!不過高律師真正選擇妥協的,卻是因為他的妻子和孩子,這個家庭居然因為老高的問題全家受到株連,妻子被毆打,監控,女兒被跟蹤、毆打,連家裡都住上了警察,連生活的基本費用都被搜走,高律師為了讓妻子和孩子活下去,用萬言悔過書給老婆孩子換來了本來屬於自己合法收入的5000元生活費。這種令人髮指的讓文明世界不可想像的事就發生在我們的首都,我們的身邊!」

更何況高智晟無罪可認,也沒有什麼可招供的。

更何況高智晟在法西斯當局的殘酷折磨和暴力脅迫下所作的「認罪書」,僅僅是為了換取妻子兒女的生活費用,僅僅是為了能夠動用他從前的合法收入,而不至於看著妻子兒女被活活餓死!!!

更何況中共政權的許多法律,都是肆意強姦人民意志的結果,是違背基本的立法精神而炮製出籠的非法之法,也是其公然踐踏他們所頒行的《憲法》、《刑法》的惡法酷法。如「煽動顛覆罪罪」。這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大象想踩死螞蟻,卻指責螞蟻企圖「煽動顛覆大象」!因為中共暴虐政權相對於個體公民來說,確實就像大象之對於螞蟻。而僅憑幾句話就可以被顛覆的政權,其虛弱朽敗,已經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如「洩露國家秘密罪」。中共為了達到其恐怖控制中國人民之目的,故意不明確規定「國家秘密」的外延和內涵。某個公民因為被獨夫民賊看不順眼,就可以用這條惡法、酷法和非法來刑求。如「勞動教養法」。在一個現代文明世界中,竟然存在著這樣的一種司法恥辱——不通過任何司法程式,就可以由中共官僚來任意剝奪任何公民的人身自由。有多少鮮活的生命在這黑幕重重的勞教制度中被蒸發,這也成了重大的「國家秘密」,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如果有人試圖去摸一摸,就以「洩露國家秘密」投進牢房……

那些在高智晟失去話語權利的時候、肆無忌憚向高智晟及家人身上潑污水的人們,你們想過共產黨的監獄折磨的黑暗恐怖沒有?你們設身處地地想過高智晟所承受的巨大傷害沒有?你們想過高智晟為了妻子兒女活下去所作的痛苦抉擇沒有?

正因為鐵骨錚錚的高智晟,也被折磨得只好選擇妥協的方式,才能求得妻子兒女的基本生存條件,這恰恰說明了高智晟是一個對妻子兒女負責任的偉岸丈夫,恰恰說明了共產黨當局的蔑視人性、違背人道、踐踏人權的本質,恰恰說明了胡溫集團對高智晟及家人折磨迫害之殘酷,恰恰說明了「胡溫新政」的陰森恐怖。

高智晟為了人們的自由,而首先失去自己的自由;為了人們不遭受非法迫害,而首先遭受當局的非法迫害;為了苦難不幸的人們爭取做人的尊嚴,而首先失去了自己的尊嚴;我為自己在高智晟及家人為我們承受痛苦的折磨之時無力幫幫他而愧疚!我也為那些有意或無意詆毀高智晟的肖小之徒而悲哀!

寫於2007-4-9

大紀元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