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彭顯鈞/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NCC雖是獨立機關,但還是行政體系的一環,NCC委員用自己兒子、姊夫當司機,連最起碼的官箴都沒有,「政務官還沒有過這樣的情形」,行政院停職的處置完全符合法令規範。
至於NCC公開表明不接受政院處分,蘇揆強調,遭停職的NCC委員,不得領薪水、不得執行公務,「政府不是流氓幫派,不是九個人說怎樣就怎樣!」呼籲NCC勿做令人遺憾的事。
立法院昨進行總質詢,多位立委關切NCC委員遭停職議題,蘇揆分別在場外及答詢時做上述表示。
政院可依法懲戒公務員
蘇揆說,大法官會議解釋得很清楚,行政院是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基於行政一體原則,行政院必須監督、規範NCC作為。另依大法官會議第六一三號解釋文,行政院可依公務員懲戒法,對獨立機關委員違法失職且情節重大者,先停止其職務,這是最低度的行政監督。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時表示,被停職的委員確有技術瑕疵,但罪不至死,政院只能監督NCC,不能指揮,政院若堅持要將兩位委員停職,乾脆把NCC解散掉算了,如果兩人行使抵抗權,繼續上班,政院要怎麼辦?
兩人不得領薪不得執行公務
蘇揆表示,委員停職後,不得領薪水、不得執行公務,完全依據公務程序處理,他不認識這兩位委員,「連他們的名字我都叫不出來」,和他們沒有任何恩怨,不對的事就要依法處理,還要追回他們的不當利得。
蘇揆強調,兩位NCC委員雇用不具備職業駕照的親屬擔任司機,算是「人贓俱獲」。行政院由政務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對NCC違法亂紀有清楚了解,只對其中兩位情節最重者做出停職處分,其餘的則限期改善。
至於國民黨立委羅世雄表示,司機派遣由人力派遣公司負責,質疑行政院處置標準不一;蘇揆說,顯然他們就是明知不可以,「才用這樣轉個彎」。
NCC:行政院處分於法無據
將尋求行政救濟及釋憲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行政院對NCC開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昨天下午九位委員全部到齊,召開記者會全力反擊,並力保兩位被停職的委員,主委蘇永欽表示,NCC是獨立機關,行政院處分NCC於法無據,也不符合正當程序要求,將尋求行政救濟,侵犯NCC職權部分則聲請大法官釋憲。
兩位委員被行政院停職,蘇永欽說,公務員懲戒法對政務官只有撤職和申誡兩種處罰,政院處分於法無據,被停職委員將提訴願,並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凍結停職令。
聲請大法官釋憲部分,蘇永欽表示,當年新聞局處理中廣換照案時,以保留行政處分附款方式換照,中廣提起行政訴訟,NCC認為新聞局違反監察院糾正案,所以和中廣和解避免國家賠償,行政院撤銷處分,已侵犯獨立機關職權。
蘇永欽引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條,指獨立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包括行政院,而大法官六一三號解釋也說NCC是獨立機關。
對於政院處分,蘇永欽說,基於獨立機關,NCC主觀認為行政院處分及停職案無效,也不接受政院要求九件立即改正事項,這些都於法無據。他反問,行政院政務委員憑哪一條法律可以調查獨立機關?蘇永欽也抱怨,行政院遲不派任NCC九位處長,不符合行政常態。
中廣案 政院介入個案
行政院認為NCC自設訴願會處理訴願事宜,跟體制不合,蘇永欽說,此部分法律狀況不明,政院未必站得住腳。對於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收回一事,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NCC一直持續執行此一政策,但行政院要求二個月收回,已經介入獨立機關處理個案,NCC無法接受。
蘇永欽說,TVBS、瀝青鴨事件,NCC依法行政,並無錯誤。NCC成立以來,委員相當自律,人格禁得起考驗,希望盡快修改NCC組織法,產生下一屆NCC委員,現有委員不願跟政治人物共舞,明年1月31日一定辭職下台。
政院:整體政策仍受政院指揮</p>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對於NCC對行政院處分提出的質疑,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強調,獨立機關不受任何機關指揮監督,是指其在個案監理上獨立行使職權,整體政策仍不能自外於行政院,這在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說明得很清楚。
只可獨立行使個案職權
陳美伶質疑,NCC強調其非政院下屬機關,難道其預算、員額不必送行政院?可以像司法院一樣有自己的預算?對照大法官六一三號解釋,所謂不受任何機關的指揮監督,應是指其負責監理的個案裁決範圍,其餘在行政體系層級化的節制下,還是要受行政院指揮監督整體政策。
陳美伶說,政務委員許志雄是行政院長的高級幕僚,奉蘇揆指示調查NCC違法失職情形,這是「天經地義」,也是應該要的,沒有身分不符的問題。
藍軍告蘇揆 本末倒置
對於NCC若提訴願,可否要求暫時停止執行行政院的停職處分?
陳美伶說,訴願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原行政處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除非原行政處分合法性顯有疑義者,或原行政處分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能否符合此例外前提,應由法院裁定。
對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在泛藍多數優勢下,再度封殺行政院函請審議的NCC組織法修正草案,陳美伶表示,修法是希望NCC委員的產生方式早日合法合憲,期盼立法院正視這個問題並儘速完成修法。
此外,對藍軍立委控告蘇揆瀆職,陳美伶表示,廢弛職務的是NCC,藍軍立委做法本末倒置。
對監院官員認為NCC委員性質近似立委身分的說法,陳美伶表示遺憾。
她說,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的案子引用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予以停職,後來大法官解釋認為行政院長對獨立機關委員有違法、失職情事而情節重大者,仍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因行政院長仍得行使此最低限度的人事監督權,是尚能維繫向立法院負責的關係,所以已認定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用在獨立機關是沒問題的。
楊秋興:違憲單位 發函可丟垃圾桶
〔記者黃維助、邱燕玲、朱有鈴/綜合報導〕行政院對兩位NCC委員祭出停職處分,引發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批評說,這項人事處分雖屬法律層次,但NCC人事案是經立院同意,行政院採取停職處分措施,確有憲政上的爭議。
副總統呂秀蓮則表示,行政院的行政處分最好還是請教行政院,她不適合多表示意見,但她相信政院應該是依法行政。
高雄縣長楊秋興昨天表示,NCC是違憲單位,為何還能存在兩年,既然是違憲單位,發函可以不理,指示各單位可以把它丟到垃圾桶、直接存查至垃圾桶。
〔記者李欣芳/綜合報導〕NCC稱行政院的停職處分無效,將循法律途徑救濟,民進黨團抨擊NCC委員寡廉鮮恥,也在總統府輿情會報中建議,對NCC採取預算抵制做為制裁。總召柯建銘說,黨團將與行政院協商,考慮引用預算法規定,節減NCC九十六年度預算的部分或全部;據了解,目前方向是考慮節減其業務費。
此外,民進黨團已行文NCC撤銷對石世豪的推薦,台聯立委羅志明等人也對該黨推薦謝進男向社會大眾道歉。
對此,石世豪表示,政黨推薦只是選任NCC委員多階段程序之一,他沒有民進黨籍,不是民進黨從政黨員,對於民進黨的決議不予置評。謝進男也說,尊重台聯的主張,但專業和為民服務才是重點,如果做不到,隨時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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