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NCC委員雇親屬任司機 人贓俱獲
【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立法院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雇用自己小孩當司機,已經是「人贓俱獲」,但他對遭停職的兩位委員沒成見也沒恩怨,會發生這樣的事,他哀衿勿喜,感覺十分遺憾。
行政院調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委員違法失職情事,其中NCC委員吳忠吉、劉孔中以親屬擔任駕駛,違失情節重大,由人事行政局依法移送監察院審查及停職;NCC主委蘇永欽及副主委劉宗德因批示此違法公文,遭書面告誡。
親民黨籍立委黃義交(台中市)下午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對NCC委員的處分是依據哪一條法律?
蘇揆說,根據大法官六一三號解釋,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院長對於獨立機關委員有違法失職情事,而情節重大者,仍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因此,他依法可以行使最低限度的人事監督權。
至於NCC委員表示九人將會共存亡,行政院如何回應、會把他們趕出來嗎?蘇揆說,政府不是流氓幫派,但也不是九個人說要怎樣就怎樣,將交由人事行政局進行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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