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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明將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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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一日電)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明天上午十一時十分將揭牌成立,展開運作,初期成員由主任一人,檢察官九人組成,另包括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人員合計共約四十人。特偵組初期偵辦案件,將以原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中且符合法院組織法明定的案件為主。  

最高檢察署指出,明天揭牌儀式將在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五十四號二樓辦公室(原高檢署查黑中心辦公室)舉行,由法務部長施茂林、檢察總長陳聰明共同揭牌正式成立,並立即展開運作;高檢署查黑中心在案件交接後,最遲在四月九日正式落幕。

依修正後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檢特偵組將有檢察官六到十五人,由檢察總長指定一人為主任,特偵組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其他人員由檢察總長自各級檢察署中調至最高檢辦事,此外,特偵組基於辦案需要,也可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如金管會、調查局等)協助。

經最高檢遴選,特偵組主任由法務部參事陳雲南擔任。檢察官成員有現任法務部參事沈明倫、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高檢署檢察官周志榮、侯寬仁、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吳文忠、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越方如、檢察官周士瑜、基隆地檢署調花蓮高分檢署辦事檢察官林(吉吉吉)慧,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海龍等九人。

除了檢察官外,特偵組還包括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其他人員合計約四十人。

未來特偵組偵辦重案時,將全部由特偵組檢察官執行案件搜索、約談、聲押、起訴等流程,且辦案不受各檢察署轄區限制,案件調查或偵結起訴時,將依發生地向繫屬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起訴,特偵組偵辦的案件,必須待偵結後,始可由檢察總長赴立法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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