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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
【大紀元4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孫友廉/台北報導〕汐止吳銘漢夫婦血案的原3死囚被告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涉及的1054萬元附帶民事賠償,自81年起一直於士林地方法院擺盪15年,6年前並裁定中止訴訟,上月間承審合議庭認無須中止,依職權裁定繼續審理。
莊林勳、蘇建和、劉秉郎等人在接獲士林地院裁定後不服,已委律師向高院提出抗告。
極具戲劇性的蘇嫌3死囚案,刑案遍歷三審定讞、非常上訴成功、再審判決無罪釋放,經最高法院發回,目前由高院更審中;高院為釐清吳銘漢夫婦究竟亡於何種兇器及判別共犯人數,將於下月4日,邀請鑑識專家李昌鈺以專家證人的身分,出庭陳述意見。
士林地院表示,劉秉郎等3死囚民事賠償案,自90年6月以刑事訴訟程序未終結,裁定停止後,合議庭於上月間認為,全案擺盪地院已15年,對當事人未盡公平,因而依職權裁定繼續審理;士院強調,依最高法院判例,民事不受刑事判決拘束,3死囚是否須負賠償責任,將獨立審判認定,外界不須多揣測。
死者吳銘漢夫婦之母吳唐糖,是在81年本案刑事一審判決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計向王文孝家屬、蘇、莊、劉等4被告,提出殯葬、扶養、慰撫金共1054萬元的連帶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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