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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 律師建議邀專家鑑定國務費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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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九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國務機要費案,被告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委任律師庭訊中表示,全案關鍵在於總統使用和核銷國務機要費,應先釐清國務機要費性質,建議法院於審判期日前邀請相關單位、專家學者鑑定,審判長蔡守訓則諭令,就這部分將在討論爭點時討論。

國務機要費案今天開庭,法院上午審理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涉案部分,下午則主要審理林德訓涉案部分。

林德訓庭訊中表示,國務機要費是否已有明顯的定義,目前似乎沒有統一的看法,尤其從歷史發展過程來看,國務機要費具有機密費的性質,也具有特別費的性質,前一段時間,不同單位機關也有表示不同意見,對國務機要費性質部分是否有空間作了解。

林德訓指出,有關整個國務機要費使用或簽核過程,到底總統秘書室這樣的單位是否有作最後核定,是否應作明確了解,另外,總統推動多項內政外交工作確實有一些資源來推動,但他執行總統交代的部分,在核准過程或個案中都是小環節,還有其他他不清楚的地方,在角色扮演上所能了解的有限。

林德訓委任律師庭訊中表示,本案關鍵在於總統使用及核銷所謂國務機要費,有關國務機要費是否具特別費性質,法務部長施茂林曾有「實質補貼」的說法,應先釐清國務機要費性質,建議法院在審判期日前邀請相關單位、專家學者進行鑑定,審判長蔡守訓則諭令,就這部分,在討論爭點時討論。

國務機要費案去年十一月三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嫌將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等四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分案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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