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案 法官斥港府不坦白
【大紀元3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章洪香港報導)台灣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4月提告港府入境處拒絕入境的司法覆核案,前後歷經4年的司法程序,3月5日終於在高等法院開庭進行實質審理。這宗備受國際人權界關注的案件,昨天進入第4天也是最後一天的聆訊。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和代表港府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在4天開庭期間,就雙方證人證詞的內容、涉及基本法、國際人權法規及公約等方面在入境管制上的適用性,以及中共炮製「法輪功黑名單」等問題,展開熱烈的攻防。尤其在昨天即將進入結案陳詞前的早上,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終於對港府兩年多來沒有就遣返原因提出具體事實證據、未能協助法院發現事實,正式表達強烈不滿的態度,直斥港府對法庭「不坦白」。
此外,法官昨日批准原告盤問入境處劉姓官員。原告律師在盤問過程中,確證有關官員指兩名台灣原告「不合作,拒絕回答」的證詞不可靠。
在上午審理中,夏正民法官清楚的要求被告律師馮華健「不要再迂迴,顧左右而言它」(Don’t beat around the bush),並說明港府到目前為止所有給法庭的文件,都沒有任何關係到該案原告被拒絕入境原因的實質內容,全是空白及空洞的資料,目前法庭所獲得的港府資料內容都被洗光了(wash clean),由此可顯見港府對於法院,就像夏博義所說的並不坦誠(lack of candor),沒有協助法院去發現事實;完全沒有實質內容的資料,如何讓法院裁判其拒絕入境的決定有無違反人權法律?港府這樣的不坦誠,會使法院認為港府對法院不信任(no trust in the court)。夏正民指出,港府與香港司法應該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依法來審理任何司法覆核案,但是港府律師目前代表港府所提出的所有資料,都是空洞、無內容,讓他很失望,希望被告律師能轉達港府此項意見。
夏正民指出,這種空洞、無內容的資料表現在去年已獲法庭給予「公共利益豁免」的資料上。去年港府提交法院一份據稱可以說明為何港府要求公共利益豁免,但必須「保持機密」而不能讓原告律師看的文件,後來法官同意看了,也同意先不讓原告看,然而,最後夏正民法官裁定那個所謂秘密文件沒有他所期待的實質內容。
遣返後資料據稱被銷毀
另外,港府律師還聲稱,在2003年2月下旬遣返原告後不到1個月的時間裏,所有關於原告被拒絕入境的證據資料,已按照港府處理入境監察名單的「標準程序」從電腦刪除了。法官指出,80 名台灣法輪功學員被拒絕入境1個多月後,入境處就可以說政府所有相關資料都「依程序銷毀了」,實在不合常理。
在昨天下午審理期間,法官再度要求馮華健確認:港府所能提供給法院的就是這些已經被銷毀、空白無內容的資料嗎?馮表示中午時間已聯絡到港府最高層的官員,可以再提供一份「秘密文件」。法官明確表示,之前提出的所謂秘密文件都沒有實質的內容,到了最後一天審理,又再提出一份「秘密文件」,援用原告律師夏博義的話說,是「不可思議」。法官也表明不會看這份文件。
(大紀元記者潘璟橋攝)
台灣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4月提告香港入境處拒絕入境的司法覆核案,8日進行最後一天聆訊。一批台港法輪功學員繼續在高等法院外靜坐抗議中共侵犯人權。(大紀元記者潘璟橋攝)
台灣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4月提告香港入境處拒絕入境的司法覆核案,8日進行最後一天聆訊。一批台港法輪功學員繼續在高等法院外靜坐抗議中共侵犯人權。(大紀元記者潘璟橋攝)
盤問確證官員證詞不可靠
昨天庭審的另一個焦點,就是原告律師要求當庭盤問(交互詰問)入境處劉姓官員(高級入境事務主任)的申請。在上午審理中,馮華健首先正式對法官表示反對盤問。在11時許,夏正民法官批准進行盤問,以查明關於劉證詞中提到在遣返過程中有訊問台灣原告,而原告卻「不合作,拒絕回答」的事實原委。夏正民指出,此舉關係到入境處拒絕入境的決定到底有沒有符合「程序上的公平性」,包括入境處官員在拒絕原告入境前,有無接見原告訊問入境理由等,並給原告機會作出說明等等,都關係到持合法簽證人士對入境過程有合法期待的原告權益。
在下午兩點半,劉姓官員到庭。在接受原告律師夏博義的訊問時,承認他個人並無親自與其證詞中所提的兩名台灣原告有過任何接觸,他被告知所謂台灣原告「不合作,拒絕回答」,是來自下屬何姓官員的報告,但何姓官員並沒有指明該兩名台灣原告有「不合作,拒絕回答」的事實,而是概括籠統的指稱當天包括原告在內一起被拒絕入境的其中23名學員的集體情況。馮華健隨之亦盤問劉姓官員,試圖說明入境處這樣「集體處理」是「入境處的標準程序處理」。夏正民法官則詢問程序上應就個別持合法簽證的個人予以訊問其入境原因,還是可以針對「集體」進行處理,要求劉姓官員說明。原告律師在盤問中確證,劉姓官員在書面證詞中並未陳明其並未親自訊問兩名台灣原告的事實,而且他並未被具名告知兩名原告對詢問不合作,因此書面證詞的有關部份並不可靠。
原告促法官堅持司法公正
港台原告聯合發言人朱婉琪在昨天審理後指出,「港府欺瞞原告和香港司法的處理方式,令人嘆為觀止」。她說:「港府在法庭上的表現,讓台灣人民非常失望。我們返台後將向總統府及陸委會匯報此次審理的結果。雖然判決還未出爐,港府在法庭上隱瞞中共黑手,掩蓋真相已經醜態畢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希望夏正民法官能代表香港司法,堅持『一國兩制』的法治精神,最後還給港台人民一個司法正義。」◇
3月5日,台灣法輪功學員4名原告和香港原告持抗議橫額,帶領港台兩地約1百名法輪功學員,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金鐘高等法院。(大紀元記者潘璟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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