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李靜芳、鄭又嘉/綜合報導〕94年爆發的職棒詐賭案,台中地檢署接手偵辦後,昨以涉嫌詐欺等罪嫌起訴5名前職棒球員、教練、6名組頭及中間人。
另前La New熊隊游擊手林建宏警訊中坦承犯行,雖事後否認,檢方仍給予緩起訴;前牛隊捕手施昭同則另案偵辦。
被起訴對象之一的陳昭穎,昨天對自己遭到起訴很驚訝。不過,他已做好準備,面對司法。
94年中,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徐維嶽指揮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掃蕩職棒球員打假球詐財案,事後爆發徐維嶽貪污案,職棒打假球詐賭案轉至台中地檢署偵辦。
起訴書指出,檢方掌握打假球共5場,分別是男子李權麟、杜明澤先找前興農牛隊捕手施昭同,邀集前投手楊仁明,共謀在94年5月3日興農牛對上中信鯨比賽中打放水球,李、杜2人籌集500多萬元賭資;李、杜同年6月26日又邀集施昭同及前投手何紀賢打放水球,李、杜事後透過施轉交不詳金額放水金給何紀賢。
另誠泰二軍前教練蔡生豐則與男子陳春風、陳孟宏收買球員詐賭,同年6月La New熊對上興農牛的比賽,蔡生豐找上La New熊前捕手陳昭穎,告知打放水球計畫,同意每場給予30萬元,但事後陳昭穎是否有拿到放水金則不詳。
另La New熊前投手戴龍水與前三商虎投手洪琮証,也收買球員打假球,同年6月18日以每場20萬元收買La New熊前游擊手林建宏;戴某等在同年7月9日,La New熊對興農牛,加碼到30萬元收買陳昭穎,陳更透過戴將這30萬元下注,La New熊「輸球」,戴某等人贏得彩金,陳也獲取總計60萬元不法利益。
3組頭已於去年判刑
除蔡生豐等11人外,另雲林地院去年8月底依賭博罪,將涉及收買球員打假球的組頭何志旭、陳岳良、莊鎧旗判刑。
許志華等3人不起訴
另外,被控性招待或收賄打放水球的前中信鯨洋將投手吉龍、La New熊隊球員許志華、王建強,檢方偵結時即因罪證不足諭知不起訴處分。